“劝死”的本质和人的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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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0:21 重庆时报 |
把刘丽华的“死”当作“效率”实现的手段固然有些残忍,然而在她儿媳小凤看来,通过公婆的死,以获得那笔3万元保险金,这是一件极其有效率的事情。当然,根据保险公司的说法,保险公司绝不会给那些想投机取巧、以欺诈行为来骗取保险费的人以可乘之机。但实际上,只要不露风声,可乘之机是存在着的。如果我们不考虑人的本质,一个保险人的死亡和获得保险金之间存在着很“程序”的关联。而在此之前,倘若她能快意地想像着公婆刘丽华暴死,并没有做出“劝死”的行为,这一新闻事件也许就会重写。悲哀的是,小凤儿子的病等不及了。 我以为,这才是事件的关键,那就是“劝死”的本质和人的本质之别,这样的区别是我们走出伦理困惑的前提。我担心的是,出于对小凤人格的公愤,小凤会遭到过于苛刻的对待。我情愿相信,“劝死”公婆只是她爱子心切下的“无奈之恶”,而不是她的本质有多么多么坏。如果说她的本质坏到十恶不赦的地步,那么如何解释在这个家庭为了救治自己病人到了快崩溃地步时,众人的隔岸观火是何种性质?如何解释,身在农村的一些公民在医治自己的身体这件事上如果没有足够的金钱就等于死路一条,意味着什么? 诚然,小凤“劝死”之“恶”天人共愤,即便是否违法尚无定论,她也已经在做人上失了分。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注意到,如果刘丽华的孙子小东是一位富家子弟,看这样的病还能看出令人心酸的伦理选择吗?作者系《江南时报》时评部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