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有维权宣传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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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1:28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吴玮)买新手机如何不落入商家的消费陷阱?家住玉屏路的小郑能一一说清楚:签合同时要让商家把承诺一一写下,不要贪便宜不开发票等。昨天,长宁区几十名社区青少年开始培训相关法规和案例,成为该区首批维权的小宣传员。 据天山街道沈蔚岚介绍,每位小宣传员不仅可以向同龄人、家人进行宣传,他们最重要的“职责”是从现在开始走进居民区,和居民楼组组长一起,到家家户户中宣传维权知识。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些维权小宣传员还将走上街头,义务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