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低保金每月加30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1:47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王丽凤通讯员陈伟秋文燕媚谢志斌)从今年4月1日起,广州市“老八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调高10%,即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330元;城镇“三无人员”的低保金发放标准,以所在地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为基数上浮20%。据悉,这将是广州市第四次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志着城市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已基本形成。 低保金将再提高10% 昨日,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4月1日起“老八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调高10%,即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330元;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在各自现行标准的基础上调高10%;花都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今年1月起调整施行的标准执行;城镇“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为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人员)的低保金发放标准仍按以往做法,以所在地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为基数上浮20%(如当地低保标准为330元,“三无人员”的低保金则为396元)。 苏泽群说,此次提高低保标准,主要是基于去年物价指数提高了1.7%、公交车取消月票制等因素对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低保标准的提高,使得收入在300元到330元的低收入家庭也成为此举的受惠者,全市低保受惠人数由原来的42491人增加到6万余人。 构筑基本保障安全网 据悉,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市政府就从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最低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五条保护线”着手,构筑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保障“五道防线”,为城乡困难群众构筑了一张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的“安全网”。其中: 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993年开始确定,至今已6次调整,去年由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684元。相当于1993年标准的2.74倍。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442元,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已从1998年10万人减至去年末的1479人。去年全市共资助60多户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365万元。1998~2004年,市政府共资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2.12亿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去年由每人每月459元(其中保险金408元,医疗补助金51元)提高至617元(其中保险金548元,医疗补助金69元),增幅34.42%。去年全市月均为4.64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全年共4.64亿元。 最低养老金从2001年开始设立,现标准为500元/人月。同时,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至今已作11次调整,月人均养老金现已从1994年的307元提高到2004年的934元,提高了3倍。目前全市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共50万人,去年共发出55.7亿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后一道保护线”。目前,城市现有低保对象42491人,农村65750人。对城镇居民低保对象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落实了六费(即住房租金、治安联防费、卫生清洁费、污水处理费、电表和电表安装费、煤气管道维护费)减免政策,减轻了他们的开支负担。去年,全市共为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9275.59万元,做到应保尽保。这意味着广州无论城乡,市民村民均无饥寒。无依无靠的五保户,全部落实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