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加强西藏基层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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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2:21 中国西藏新闻网 |
3月1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社会文化处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民间艺术团用人机制,自治区文化厅已确定县民间艺术团定性为文化企业。文化厅社文处尼玛告诉记者,对于西藏民间艺术团,将坚持“保留骨干、合理流动、吐故纳新、稳定发展”的总体方针,对现有7地(市)17个县民间艺术团人员为西藏城镇人口、符合招工条件的可录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对民间艺术团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按照西藏现行政策执行。 作者:田志林格桑曲珍 (来源:西藏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