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与中石化纠纷引发关注 专家呼吁打破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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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4:3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北京3月3日电(丁阳)上市公司茂化实华因被中石化方面停供原料并导致全面停产已近3个月,至今仍未有任何解决迹象,成为中国股市中极其罕见的人为停产事件。此事件经媒体广泛报道后终于引起学界的强烈关注,国内著名的天则经济研究所于上月底在京召集经济学界与法学界多位重量级学者就此专题研讨。 专家称,该事件并非一般的经济纠纷,涉及中国石油化工体制改革一系列重大问题,在国务院最新方针的对照下,也涉及非公经济能否真正顺利进入石油垄断行业的关键问题,并与石化业明显存在“缺乏管制的行政垄断”密切相关。学者们普遍认为,破除这一垄断,推动石油化工体制的重大改革,对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和石化业本身的发展,并推动整个中国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均有极为关键的意义。 经济学家盛洪认为,表面看此事件属于两个企业的价格争议,包括原料价格和企业收购价格两种争议,却揭示了中国石油化工业体制的深层矛盾。他指出,石化行业垄断性这么强,按理应由政府管制价格。但到中石化却有单方定价权。这反映了在石油业中,存在着不受管制的垄断。它任由垄断一方制定垄断高价,并以终止交易相要胁。这在市场规则中应是被禁止的。经济学认为,应在看似垄断、实际能够竞争的领域都引入竞争,由此形成市场调节机制,政府可以不加干预;但在具有特殊性质的地方,如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或国家战略性质(即国家公共物品)的地方,实在不能引入竞争的地方就要进行政府管制,比如价格的管制、进入管制、安全和质量的管制等等,总之一句话:要么引入竞争,要么政府管制,否则必有不公。目前大量的事实都表明,石油化工行业实际上就是一个存在着“缺乏管制的行政性垄断”的行业,它与市场制度的原则明显不符,应该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经济学家张维迎认为,作为典型案例,此事件中包含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即石油化工业作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性行业,要不要开放和怎么开放、要不要引入非公经济和怎么引进非公经济的问题。没有开放、没有非公经济的全面参与,根本不会有今天中国经济令世界瞩目的迅速发展。石油化工行业决不可能例外。这是一个对中国经济的未来是不是负责任的问题,也是一个对石油化工行业的未来是不是负责任的问题。这一事件的典型性在于垄断方对投资方承诺的不可信,非公经济即使是进入了石化行业,开放的问题可能仍得不到解决,垄断方在没有任何制约的情况下,既可以随意变卦,也可以对弱小方任意采取各种或明或暗的、对方无法招架的卡制手段,使之遭遇到所谓的“投资触礁”而无计可施。国务院今年初刚刚通过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已正式规定非公资本将被允许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是建国56年来第一份以此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然而,非公经济进入垄断行业之后所面临的体制性障碍问题就更显突出。目前经济界、企业界都在关注这一焦点事件,它的悬而不决对民营经济或其他外来经济进入石化行业会有怎样强大的负面影响,不难明了。 经济法学家王晓晔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某些企业采取自我牺牲的方式对付竞争者的现象屡见不鲜。国外大公司如IBM、惠普等也都采取过此类手段。即便是常规企业之间,不惜血本的杀价竞争也是无日无之。但国有的垄断企业,以垄断性手段采取这样的行为可能就有所不同。以茂化实华事件为例,该企业中石化方面为其第二大股东,又居于绝对的垄断地位,以停料方式导致其停产,不仅民营股东受损,公众股东受损,中石化方面自己的资产(其中大多为国有资产)也受损,除了股权方面的损失外还有原料浪费的损失。特别是,中石化已打算利用国家所授予的投资项目审批权另行建设与茂化实华同样的设备装置,至少需要4亿元和两年时间,可能的综合损失将高达20.5亿至22亿。这么高的损失都是国民财产或国有资产的损失,从法律上讲,作为垄断巨头企业在内的任何一家企业有没有这样的权力?这样的决策权应该在国资委还是在垄断企业?要不要在法律程序上实施听证制度?都非常值得探讨。 与会专家学者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中国的石油体制基本上处于高度垄断状态,其垄断程度明显高于已重点引进竞争机制的电信、电力等等行业;由于国际范围内的油源紧缺压力,国家部门对高度垄断的石油化工业的管制在很多地方都难以到位甚至干脆空缺,发生茂化实华这样的事件几乎带有必然性。非公经济进入这一领域将面临着比其他垄断行业更为严峻的体制性障碍。解决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声讨谁或谴责谁,而是全面、积极而稳妥地改革中国现行的石油体制。他们打算在此次研讨会后进一步调研,以期尽快就石油体制改革提出有针对性、步骤性和可行性的改革建议方案。他们也呼吁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各方积极解决茂化实华的危机,不能眼看着数以几十亿的国有财产和国民财富付之东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