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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说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修改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6:18 人民网

  北京青年报3月3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表示,按照现行的起征标准,工薪阶层反成了个税缴纳的主体。相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这是不公平的现象。一直在提个税议案的姜德明认为,现在个税的65%左右都来自工薪阶层,这显然已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他表示,今年还会提个税议案。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目前个人取得11类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意外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涉及面最广。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为10000元

  网友:余丰慧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无论从起征点还是税率水平都存在着严重问题。主要表现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长期不变,已经极不适应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不能够起到调节社会收入差距,防止贫富悬殊过大的作用。

  笔者以为必须切实对个人收入所得税进行调整,改变目前工薪阶层成为个税征收主体的状况,使个税征收切实起到缩小收入差距、解决社会分配不公、抑制贫富悬殊过大的作用。

  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这是解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关键环节。虽然笔者不能够提出具体额度,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些数据对比中得到一些启发。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800元是1980年制定实行的,时至今日在全国范围仍然没有统一提高。1980年月工资水平平均在40元,那时,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为800元是合理的,所有工薪阶层都不是征收主体,起到了抑制过高收入、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作用。而到现在,工薪阶层平均月工资姑且算作2000元,是1980年月工资的50倍,工薪阶层工资平均水平是伴随着物价的不断攀升而提高的。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全国范围仍然是800元,这就导致了工薪阶层成为了征收主体,失去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作用。那么,如果比照工薪阶层工资提高50倍来推算个人所得税现在的征收起点,应该是40000元。依据这个参考数据,再综合各个方面情况,起征点应为10000元左右。

  剔除不合理个税中的“逼税效应”

  网友:楚天

  西方社会有一句流行语:“人生有两件事难以逃避,一是死二是税”。从摇篮到坟墓,其实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付出与获得的过程,纳税就是付出的一种,而纳税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合理的回报。

  现在呼声很高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改革,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如今不尽合理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设计造成了一种“逼税效应”?什么是“逼税效应”?就是由于起征点太低,大部分税赋的交纳落到了中下经济收入者身上,呈现一个倒金子塔型,就是“富人交税少,税的负担‘逼’着中产阶级交,中产阶级承受不了全部的税,一部分税又‘逼’着低收入群体交”。

  新思路之一是变“藏富于国”为“藏富于民”,新思路之二是改变目前个税的“贫富倒挂”上,这样既可以利用税收增加社会效率,又能有效地减少社会的贫富差距。

  物价上涨3倍多,个税起征点25年不变合理吗?

  网友:何克权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了人民的要求,物价上涨了3倍多,而个税的起征点25年不变,是修改的时候了。

  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后来虽然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过修改,但这个800元的标准一直没变,现在已脱离了客观实际,极不合理。

  基本生活费用成倍地提高了;工薪阶层的基本开支范围比1980年扩大了;物价大幅上涨了,减除费用标准却不变。当然《个人所得税法》还有许多需要修改,这不是本文要说的话题。我要说的是,物价上涨了,与工薪阶层密切相关的起征点,也要与时俱进,至少要与物价的上涨水平相适应。当一部法律严重脱离实际时,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就要下降,各大城市自行调整起征点,又冲击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这是值得立法机关深思的。

  建议实行阶梯式个税征收标准

  网友:刘克军

  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问题,征收个税的初衷在于调节贫富差距,提高个税起征点虽然减轻了部分工薪人士的压力,却并没有从根本上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因为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起征点的略微提高相对于他们的巨额财富而言无非是九牛一毛。从这个角度而言,笔者倒以为,部分城市推行的“阶梯式水价”倒值得个税改革借鉴。

  这个政策运用到个税征收上来,不妨这样推行:根据各城市的薪酬及消费水平等实际情况,拟订一个相对合理的个税起征点。比如深圳,它以前的个税起征点是1700元,纳税者的收入如果超出了这个点的50%,个税征收就可以推行一个相应提高的新标准;如果超过了100%,500%……那就可以按照更高的标准来收取个税,即收入越高,纳税越多,这才能从根本上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笔者以为,通过阶梯式个税征收标准不仅能够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还可以通过收入的二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保护弱势群体的消费能力,进一步带动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和谐社会的形成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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