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基本实现农民“零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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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7:20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3月3日电(记者李荣)经过3年农村税费改革,上海目前已基本实现农民“零负担”的目标。各项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基本取消,农业上实现“零税率”,农民的无偿劳务也已免除。村干部从催款收款的困惑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投入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减少了农村干群之间的摩擦。 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近日对记者说,上海农村税费改革共分“三步走”,至去年已基本完成预定的目标。第一步是2002年取消了农林特产税、屠宰税和村提留乡统筹费,合计一年减少农民税费负担2.27亿元。原来由农民直接承担的1.8亿元提留统筹费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以保证镇村基层政府和组织的正常运转。 第二步是2003年市政府决定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合计一年减少农民税收负担1.2亿元,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农业“零税率”。第三步是2004年在沪郊全部停止执行农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制度,取消农民无偿劳务和以资代劳。 据统计,与农村税费改革之前相比,上海在改革中总计减轻农民负担4亿元,按沪郊人口计算,人均减负125元。目前在农业税收及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上,上海农民已基本没有负担。 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上海还推行了一系列农民增收计划。上海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目前沪郊250万农村劳动力中,已有180万人加入非农就业行列,在上海农民可支配收入中,来自非农就业的工资性收入已占到83%。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上海实施政策创新,让农民的土地和房产等财产价值显现出来。大力推进保障水平较高的小城镇保障制度,重点解决离土农民的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对65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实行最低养老标准每月不低于75元的政府托底补贴制度。沪郊农民参加各类医疗保障的比例已达97%,农民人均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费用去年达到20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