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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怪圈的5个样本之:闹事讨薪的两种结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0:21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陈文 林洁婷 实习生 黄嘉莉 陈静

  深读指引

  跳楼、静坐、向总理“告状”,欠薪问题与讨薪风暴已成为当下中国的一大社会热点问题,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终于在争议中获得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其操作性究竟如何还要拭目以待。面对工程层层转包而发包方与承包方的相互推诿、无良老板想尽花招的克扣或者干脆耍赖拒付工钱,甚而包工头突然“人间蒸发”等五花八门的欠薪奇招,打工者为何束手无策?

  本专题为你解剖5个欠薪与讨薪故事,通过打工者充满坎坷与无奈的讨薪之路,透视欠薪现象背后的法律缺失、制度漏洞与文化心理。

  故事4

  事发

  民工拉出横幅“还我血汗钱”

  2005年1月24日上午九点钟,一群被欠薪的工人在位于广州芳村区龙湾路的龙湾×厦上拉出要求发还所欠的工钱的横幅———“还我血汗钱”,要求雇用他们的总承建商发还所欠的工钱,因为数数手指,离过年不远了。

  而参与拉横幅的工人则跑上了龙湾×厦24楼该工程的合伙分包公司处讨要工钱。

  “当时有十七八个民工就堵在公司门口的走廊上,连电梯口都站满了人!”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情况尚不算很混乱,包工头被请进公司里面协调商议,外面的工人也没有闹事,因为毕竟24楼这家公司也不是总承建商,它不过是工程诸多的分包公司之一,真正欠工人钱的是总承建商。当时该分包公司也约好了承建商出来露面解决问题,只是等来等去,承建商都没有出现!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工程完全就是层层转包的,这次被欠薪的人员主要是其中负责外墙装修、铝窗和广告的农民工。而这个龙湾×厦的来历也非常模糊,是由芳×区政府下属房产公司———×房屋建筑总公司(简称“×房总”)和另外一家建筑公司合建的。而“×房总”属于国营单位,另一家建筑公司传闻是香港老板的。“×房总”由于近年经营不善,欠下了不少债务。

  大厦从建成到现在已经两三年了,工程款共200多万,但从来没有付清,工人曾多次就发放工钱问题和公司协商,“×房总”亦曾答应将工钱发放给工人,但是一直没有兑现。打发工人的方法就是工人去催一次,就还一点,直到现在还有50多万没有还清。一些工人没有拿到任何工钱,他们日常的费用都是由小包工头垫付。

  民工们表示,之所以采取极端的手段来讨薪,完全是出于无奈。因为求助无门的工人已经将该用的办法都用了。

  “他们是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来的!”目击者告诉记者。由于工程欠款问题已经拖了两三年了,一些工人在劳动局帮助下,尝试过用法律的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大约一年前,法院判决了要该承建商限期将工人欠薪发放给工人,并且下达了法院判决书。然而,法律的判决对工人来说一点用都没有,“他们不给你也没办法嘛!”
欠薪怪圈的5个样本之:闹事讨薪的两种结局(图)
  劳动局一官员 公司不在我们这注册,我们不管

  听到龙湾×厦有工人拉出横幅索要工钱,街道办事处10来个领导都出动了,立马前往龙湾×厦了解事态。

  街道办事处领导了解了事情的全过程,安抚工人,并且告诉他们这些问题应该找劳动局。见工人情绪稍微稳定了,该办事处某副主任立刻拨通了劳动局的电话,希望该局尽快派人来处理此事。

  然而直到工人在办事处领导的劝说下散去,劳动局方面没有一个人来过。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赶到芳村劳动保障局,在该局大门口拨通了芳村劳动局某书记的办公电话,无人接听;接着记者又拨通该书记的手机,希望能够通过这位去过民工讨薪现场的书记了解事情始末。

  新快报:关于有工人在龙湾路的龙湾×厦上拉了横幅讨薪的事情,现在这件事处理结果如何?

  书记:这个案子的现场我没有去,我不清楚。要问就问我们信访科。

  新快报:那信访科哪位同志负责这个案子?

  书记:这个案子不是属我们管的,那个公司不是在我们这注册的,我们不管。

  新快报:但是房子盖在芳村,纠纷也发生在芳村。书记:总之公司不是在我们这注册的,我们不管。新快报:如果不属于你们管,那该谁管?书记:我不知道。

  新快报:纠纷发生在芳村,劳动保障局至少有备案吧?

  书记:这个案子又不是什么大案子,你们要报道就报道些大的嘛!

  新快报:这么说您还是了解一些情况的。

  书记:我只知道那些工人已经都散了,事情已经过去了。

  新快报:他们拿到钱了吗?书记:可能拿到了吧!我不知道!(挂断电话)

  剖析

  律师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监管劳资纠纷

  记者咨询了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富杰,何律师指出,共同投资人应该对投资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的农民工可以向两个涉案建筑公司的任何一方讨薪。

  另外,根据规定,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处理因劳动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等的劳动监察职责。

  他介绍说,如果行政机关不作为,工作人员失职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请行政复议,劳动部门应该对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行政处分,或按照《行政诉讼法》可以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提起诉讼。

  故事5

  事发

  8小时拿回了30万

  2005年春节前,位于广州市芳村区广东×茶叶城一建筑工地发生的一起欠薪纠纷,事件从开始到最终解决仅用了8个小时。

  该建筑承建商是花都×建筑公司,工程由花都×建筑公司下发给各个小生产队(俗称的小包工头)。由于广东×茶叶城没有下发足够资金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欠下了36个工人的工钱,每个人从一千元到两万元不等,约共30万。

  2005年1月28日凌晨,建筑公司老板前往工地搬运搅拌机,被愤怒的工人团团围住,现场气氛紧张,警方接到报警后随即赶到现场,把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随后芳村区劳动局书记和芳村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也在当天凌晨3时赶到派出所,了解纠纷始末。但是当天凌晨,工人群情激愤,调解失败。

  28日上午芳村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出面协调,让广东×茶叶城立刻拿出工钱发给工人,在不到两个小时里,广东×茶叶城就拿出了30万发到工人手里,事情得以解决。

  追踪

  街道办事处 关系一方安定政府要作为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新快报:书记您能说说为什么这件事情,政府部门介入就这么快将事情解决了呢?

  冯书记:其实对于欠薪问题,不归我们管,我们也管不了。因为按照规定,辖区内建筑项目的劳资关系不属于街道办事处的职责范围,建设领域的劳资关系应该归建委和劳动局管理。

  工人们相信一句话叫“不闹不理”,因为他们一闹,至少政府部门肯定要出面管嘛!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只能够尽力协调。说实在的,只要工人不闹事,就算政府不作为也没人能说什么。但是问题是政府如果真的不作为,长久下去也会影响到该区的稳定和经济的。所以我的意见是,无论怎样,政府都应该积极有所作为!

  新快报:也就是说,这是政府有所作为的结果了?

  冯书记:是的,其实对于欠薪这样的劳资问题,街道没有权去管,但是,街道办事处辖区里发生的事件,我们都应该积极配合解决,毕竟关系到一方安定。

  新快报:既然您说欠薪问题根本就不归街道管,那么为什么街道一出面就可以立即解决了呢?是不是特别给你们面子?

  冯书记:虽然劳资纠纷不属于街道办事处管,但是茶叶城地属该处,街道以后还会在各方面对其进行管理的,所以出于各种考虑他们也愿意配合街道有关的工作。

  劳动法专家 靠领导讨薪不是好办法

  看来,只要各个方面配合,问题总是能找出解决办法的。但是,这种单单依靠领导出面解决欠薪问题的做法又能持续多久呢?

  中大劳动法专家黄巧燕教授表示,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欠薪问题,但是重视的方法偏了。这是一种领导的重视,一种“运动式”的追讨,而不是通过制度化的方法解决,所以这种方法并不好。

  她认为,还有一个很关键与本质的问题,这些劳动者没有自己的组织,现在中国工会仍然承担着协助执政党的任务。中国共产党是工人的先锋队,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一个先锋队,一个群众组织,其性质就是从属的。工会没有权力,没有让政府和用人单位觉得有压力的手段,当然他们也不愿运用这种手段。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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