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查处二次曝光多次“吊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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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1:03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刘洪霞通讯员王晓楠)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整顿我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3月1日起至3月31日对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药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这次检查以问题多发单位、基层药店和医疗门诊为检查重点。 药品经营企业将主要检查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药品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未及时换发新证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超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药房将主要检查无《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证》而擅自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未凭医生处方使用药品的;以门诊为名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销售过期失效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县将建立健全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对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第一次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依法查处;对第二次发现同一类不良行为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多次发现同一类不良行为的,除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外,还将依法取消或报请发证部门取消其药品经营使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