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威胁计划生育干部 贵州兴仁县村民被叛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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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2:13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兴仁县大山乡一男子因违抗国家计生政策,持枪威胁计生干部。昨日该男子被兴仁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8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0月3日10时许,兴仁县大山乡计生干部田某等7人,在本乡高寨村旧屋基开展计生工作时,发现村民刘建志与唐丽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准生证的情况下计划外怀孕,田某等人将唐丽带到乡政府计生站采取补救措施,行至距刘建志家约800米远的地方
法院审理判决:刘建志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总共刑期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 作者:黄增华 尤立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