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若意外伤亡父母将获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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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2:1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记者3月3日从汇川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获悉,本月起,该办事处规定,凡居住在上海路办事处辖区内的独生子女家庭,若其子女发生意外,办事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据介绍,该制度的具体操作是: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籍在上海路办事处辖区且在该辖区居住3年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发生意外死亡或者伤残,且有相关证明的;子女死亡时年龄在8周岁以上的;子女伤残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年龄男在22周岁、女在20周岁以下,根据具体情况,独生子女伤残且夫妇双方不再生育的,当年一次性发放给父母扶助金3000元,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可享受15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且父母双方不再生育的,一次性发放4000元,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发放2000元。 据悉,目前,该辖区共有独生子女家庭5248户。 作者:刘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