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一商家质疑市场管理办:交了看护费被盗咋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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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2:1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安顺小商品市场一批发塑料制品的老板称,他在10余天内就被盗走价值1.2万余元的商品,当他找市场管理办索赔时,被告知不予赔偿。 据在安顺小商品市场管元小街做塑料制品批发生意的刘德明介绍,2月27日上午8时许,他突然发现仓库门锁被人砸坏,仓库里不见了1800个盆、3000个饭瓢、60个凳子、1200个汤盆,按批发价就值7000元。刘说,今年春节前,他与家人都回了湖南老家过年,正月初六返回安顺当天,他就发现仓库被人盗走了价值5000余元的商品。 刘说,去年12月27日,他向小商品市场管理办公室交了360元的夜间看护费,并与甲方市场管理办公室签了一份夜间看护合同。记者在这份合同上看见,第四条约定:若因甲方看护人员看护不慎致使乙方经营物资被盗,甲、乙双方应报市场派出所调查,酌情处理,但铺面、摊位仓库最高赔偿不超过人民币1000—3000元。刘说,根据这个合同,他多次找到小商品市场管理办公室,但管理办均答复不予赔偿。 3月2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安顺小商品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位姓熊的负责人,他说,市场管理办与刘德明签订的合同是针对刘的铺面,并没有针对刘的仓库,而且市场办并没有收取刘的仓库的看护费,所以他们没有责任赔偿刘德明。而刘德明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明明白纸黑字写着夜间看护包括了仓库,对方却不认账。他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作者:徐荣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