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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男孩遭"欺负" 怕患爱滋病向学校索赔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3:13 东方网

  东方网3月4日消息:“小孩子身上肯定没有爱滋病,是不是?”昨日,12岁男孩强强再次向妈妈求证。由于跟同班一男生发生了性关系,这些几天,强强患了爱滋恐惧症。

  强强是沙区某校六年级学生。4天前的晚上,他被同寝室的男孩力力“欺负”了。如果不是看到“爱滋病”三个字,加之听说同学把自己归为“爱滋病族”,有意无意避得远远的,强强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和力力之间发生的事情有什么不对劲。随后,两家家长和学校陷入纷争。强强家长认为,自家孩子受了奇耻大辱,是被力力强迫的;力力家长则称:“这么小的孩子,可能吗?再说,如果被迫,强强为什么不呼救?”

  学校调查的结果是,孩子们看了本捡来的“破案书”,一时好奇,模仿了上面的情节。该校一位从事了48年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拨打心理咨询电话,想弄清这一切发生的思想根源,不该发生的事为什么发生了?强强家长认为,是学校监护不力;力力家长则认为是孩子好奇、不懂事所致;学校则认为,网吧、网络游戏及一些不健康的文化是罪魁祸首。力力只有12岁,无刑事责任能力。强强家长便向学校提出数万元的赔偿要求。

  学校咨询了心理专家后决定,不处分两个学生,只作必要的教育。学校告诉强强和力力,“那种行为跟犯罪一样,是不能做的”。“两个孩子应及时接受心理分析辅导,否则还可能有更严重的后果发生。”市青少年危机干预热线负责人朱万里认为,这事凸显了当前健康教育的空白点。就心理角度而言,不应简单把这看作大逆不道的事情,要及时向他们讲明有关知识,避免给今后生活留下阴影。

  (强强、力力均为化名)选稿:祁贺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路易 李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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