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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加华人“人头税”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4:44 新华网

  沉寂多时的华人平反“人头税”一事,因上周加拿大保守党国会议员小田(BevOda)提出平反人头税与排华法的私人法案(BillC-333)在国会进行二读,及联邦预算案宣布拨款2500万元用于宣传反种族歧视,而再次引起华人社区的关注。

  由全国280个华人社团组成的全加华联声称代表10万华人会员,他们要求联邦政府向华人社区道歉,并作出集体赔偿,成立基金,筹建博物馆纪念华人对加国的贡献,以及宣传种族和谐。他们支持保守党国会议员提出的私人法案,并对自由党政府的2500万拨款表示欢迎,认为是政府在解决“人头税”问题上走出的第一步,并希望以此为起点,尽快让“人头税”问题告一段落。

  声称代表4500名“人头税”苦主向联邦政府索偿的“平权会”,除要求政府公开道歉外,同时要求政府对过去联邦政策的受害者作出个人赔偿。他们曾于2001年提出集体诉讼,要求联邦政府赔偿6.4亿元,结果败诉,法院裁定“加拿大联邦政府不必为早年向华人移民征收的‘人头税’做出赔偿”。“平权会”不同意小田的私人法案,并对BillC-333法案提出两点修订意见,包括加入联合国种族歧视委员会报告草拟人建议加国政府重新咨询华人社区;及政府应同受害者及家属讨论个人赔偿方案。他们对政府只拨出2500万从事反歧视宣传,而不直接进行个人赔偿表示强烈不满。

  华人社区的内部分歧已经成为多年来联邦政府回避平反“人头税”问题的借口。同样是华人社区代表;同样是“人头税”和“排华法案”受害者的代表;同样是为解决历史悬案而努力的团体,为什么有如此大的分歧?为什么有如此对立的观点?笔者认为,这大概是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一个是想向前看;一个是要向后看。

  “人头税”和“排华法案”是多年来鲠在加拿大华人社区喉中的一根翅。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前半期,加拿大政府曾经针对华人移民,制定了一项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法律,要求所有华人移民必须向加拿大政府缴纳“人头税”。“人头税”的数额从1885年的50加元,上升到1903年的500加元。相当于当时一名普通工人两年的收入。而当时其它族裔的移民则不需要缴纳“人头税”。这项法律到20世纪50年代才宣布取消。期间820,369名华人支付了合共约2,300万元的人头税,相当于兴建整条横加铁路的费用。

  据说,当年500加元可以在唐人街买到两栋房子,相等于今天的37万加元左右。可以想象,对于当时来加打工、求两餐温饱的华工来说,500元简直是天文数字。世居基隆华工后人李瑞栋,其高祖父也交了500加元“人头税”。他回忆说,其先辈落户加拿大后,日日夜夜作好几份粗活,花了17年的时间,才还清了这笔“人头税”债。

  所以,如果回望历史,从过去华人先辈所受苦痛经历的角度出发,“人头税”的苦主要求政府作出个人赔偿完全是合理和正常的。不过,由于事件已历三个世纪,情况变得比较复杂,如果坚持按“平权会”的方式,要求政府作出个人赔偿,恐怕不切实际,甚至不利于“人头税”问题的解决。

  首先,联邦政府没有这样的经济承受能力。正如安省高院的裁决所说,“如果加拿大政府为华人的人头税做出赔偿,那么就意味着应该对其它许多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不公正的行为都要做出赔偿,而这是不现实的。”

  其次,加拿大在1985年才制定了保障人人平等的“自由人权宪章”。法院认为,历史上政策的错误不应由现在的联邦政府负责。

  第三,赔偿的受益者已不完全是当年的受害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人头税”苦主已经陆续辞世了。接受赔偿的大部分是他们的后人,而这些后人并没有直接受到伤害,反而是享受了不少加拿大的平等机会和福利。

  第四,对现时的纳税人不公。由今天的纳税人为上两个世纪政府的错误政府背上沉重的、可能是无止境的经济负担,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为了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不公平,有可能会制造出新的不公平现象。

  所以,笔者认为,如果真的希望解决“人头税”这一历史问题,不能只是往后看,只看到历史上给受害者所带来的创伤,而没有看到目前解决问题的现实条件。任何事情都是双向的,任何一厢情愿的举动都是徒劳无功的。

  不过,笔者对社区不少人满意联邦政府在预算案中的处理方法,认为平反“人头税”活动可以告一段落的态度,则不以为然。

  试想一下,联邦政府这笔三年内2500万元的拨款,要用于6个过去曾经受到不同种族歧视的少数族裔社区,平均计算,华人社区只能得到417万元费用,这难道就是华人社区为之努力了20多年的结果?这离全加华联的目标也相差甚远。

  笔者认为,在向前看的同时,也要尊重历史,顾及当年受害人的感受,对他们在精神上和物质上作出适当的补偿。

  第一,笔者十分坚持的是,联邦政府必须为因实施“人头税”法案和“排华法案”而对华人造成的伤害,正式作出道歉,而不只是表示“遗憾”。政府只有诚心承认错误,才能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才能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政府不应该再玩文字玩戏,或逃避应付的责任。

  第二,政府应该拨出一笔数目较大的基金,而不是目前的行政费用或活动经费,进行长期的反种族歧视宣传和推广。

  第三,将“人头税”法案和“排华法案”列入大、中、小学教科书,让我们的下一代进一步了解加拿大种族歧视的历史,警醒国人珍惜目前的种族和谐局面。

  第四,为在生的“人头税”受害者颁发限量发行的纪念金牌,作为对他们的象征式赔偿,及承认他们的贡献。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孙中山先生的警句用在这里十分合适。笔者不希望华人社区多年来为平反“人头税”和“排华法案”的努力被联邦政府的一笔区区2500万元拨款而招安了。

  原载《环球华报》 作者:枫言(来源:华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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