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批准李达文任惠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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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6:38 东方网 |
东方网3月4日消息:今天,广东惠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李达文正式走马上任。 此间,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宣布了广东省委批准李达文同志任中共惠州市委委员、常委的决定和惠州市委关于任命李达文同志为惠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的决定。 李达文表示,他将严于律已、恪尽职守,宽以待人、与人为善,坚持原则、依法办事,锐意开拓、敢作敢为,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结合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据了解,李达文任职前曾担任广东江门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选稿:周姗仪 来源:中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