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挪用公款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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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20:50 法制晚报 |
新闻提示 2月22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慈善总会突然收到了来自山东东营的一笔100万元的善款,捐款者孔亚娴称自己是名大学教师,希望用这笔钱资助该市的艾滋病人贫困家庭。然而4天后,当驻马店市慈善总会已经把这笔巨款分发到全市7415个艾滋病困难家庭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耿某等4人赶到了驻马店市区,称孔是学院出纳员,患精神病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这笔捐款是她挪用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要求追回。 另据了解,孔亚娴同时挪用的另外100万元捐赠给了中华慈善总会。 女出纳称 挪用公款为报复领导 3月1日,记者在南京脑科医院整体护理病区(封闭病区)见到了人到中年的孔亚娴,她与记者谈话时精神紧张,眼睛里一直噙着泪水。她说挪用公款主要是为了报复领导。 孔亚娴自称工作比别人优秀,十多年前就拿到了会计师资格证,多年前拿到了中级职称,却得不到重用,感到非常失落。“我挪用公款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想通过这件事情告诉学院乃至学校的领导,学院的财务是多么混乱!否则我能在几分钟内转出200万元的巨款吗?” 据了解,孔亚娴的经历坎坷:头婚丧夫、二婚离异,育有一对儿女。医生介绍,孔亚娴是一位双向病人,既患过忧郁症,又患上了躁狂症,她患病后非常乐意帮助别人。 驻马店市慈善总会已经寄发“追款函”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和驻马店市慈善总会一蔡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蔡先生表示,目前他们已和石油大学工作组达成一致意见,即向这笔捐款分发县立即寄发“追款函”,但由于大部分捐款已经到了艾滋病人手中,所以追款的难度很大。 据《南京晨报》报道 中华慈善总会巨款会还给学校 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华慈善总会,财务部的负责人证实了此事,她说慈善总会对捐款的使用非常慎重,目前这笔钱并没有动用。如果经过调查,确信这笔钱是中国石油大学由于工作失误而流出的公款,尤其又是科研经费,慈善总会方面应该归还。 律师说法 受捐者无义务返还捐款 本报讯 中华慈善总会和艾滋病人贫困家庭有没有义务返还这笔捐款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澍铧律师事务所沈腾律师。 沈律师认为,对于中华慈善总会和受捐助的艾滋病人贫困家庭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这笔捐款是来源于犯罪所得,法律认定他们收到的捐款属于善意所得。因此在无法返还的情况下,他们是没有义务和责任返还这笔捐款的。 捐款人孔亚娴如果经法医鉴定其确实是精神病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而学校的损失则应当由自己承担。 作者:姚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