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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的禁播令咋成了一纸空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0:20 红网

  春节前夕,广电总局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春节期间清查的三大重点。即:禁止各类电视台在播放电视剧时插播广告(只限于7点半到9点的黄金时段);禁止电视台在用餐时段播放包括卫生巾、治疗脚气、痔疮的药品等令观众反感的广告;禁止播出“姓名解析”、“新年运势”、“生日密码”、“同生缘”、“语音聊天”等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并且告知广大观众如果发现违规操作,可以拨打热线投诉。

  虽然,笔者不清楚究竟有多少观众拨打举报热线,然而,就目前的情形来看,这条“禁播令”似乎又成了一纸空文。这三类广告仍旧在某些电视台泛滥成。黄金时段,许多广告仍旧明目张胆地跳出来,“截断”人们津津有味地收看电视剧,甚至连广电局总局眼皮底下的BTV都勇敢地顶风作浪;不少省级和地方小台的“算命广告”更是没完没了,重复数遍播出。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不知是广电总局第几次的“禁播”失灵了。最明显的佐证就是大名鼎鼎的新兴医院的广告,禁播了大半年却仍在逍遥自在。记忆中,广电总局禁止过主持人拍摄广告,也反对明星和患者“现身说法”误导消费者购买药品,“四角广告”和“天窗广告”更是不知道叫停了多少回。可是事实上,这些违规操作的广告仍旧在大行其道,即便偶尔避避风头,也马上会重出江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屡禁不止,“我行我素”成了不少电视台的一贯风格。

  也许有些电视台开始还能够老老实实地遵守纪律、自我约束,可是当他们发现胆大妄为者却并没有因为违规而遭受惩罚,反而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广告收益时,难免会心有不甘,加入到违规者的行列中。而且,如果事先的规定并没有详细地做出违规惩处的细则,广电总局即便查处后采取罚款或者是取缔的措施,也很容易让被罚者心有不甘,甚至钻取法律漏洞,反咬一口。如此一来,违规者就会更加猖獗,以致树立起不好的榜样,电台播放违规广告的风气就会愈演愈烈,整个局面也就越来越难以控制,陷入了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广电总局的“禁播令”总是难以立竿见影,产生效用,老百姓自然就越来越对其失去信心,渐渐心灰意冷,缺乏配合监管的热情。因为屡禁不止的反感广告始终没有电视屏幕上消失,使得大家认为拨打投诉电话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如果说,政府的禁令都不管用,老百姓的诉状又有多大功效呢?况且,投诉过后也没有什么回应,更没有一定的物质或和精神奖励,大家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发脾气或者抱怨几声,而不愿意麻烦地采取什么行动。

  笔者建议,今后广电总局的“禁播令”应该制定地更加详细具体,尤其不能遗漏惩罚的措施和方案。不妨抓住几个典型大力惩办,全国通报点名并且罚以重金,争取可以“杀一儆百”,努力肃清广告市场的不良风气,让老百姓感受到广电总局的决心和魄力。同时,对举报有效的观众也不妨给予一点奖励,激发群众一起共同监督。争取可以团结一切可能力量,让扰民广告早日消失在电视屏幕上。(稿源:红网)(作者:苏婧)(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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