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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婚丧夫二婚离异 女出纳疑为报复“捐献”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07:50 新华网

  精神病人给艾滋病家庭捐献百万续:另有百万公款捐给中华慈善总会

  女出纳疑为报复“捐献”巨款

  一个星期前,南京市脑科医院接收了一位中年女精神症病人。这位病人是山东一高校的出纳,上月底她曾挪用单位的200万元公款分别捐给河南和北京的慈善机构,并且其中的100万元已经发放给了7000多户艾滋病患者困难家庭(3月3日本报曾报道)。记者向中国石油大学工作组成员了解得知,孔亚娴于2月23日陪母亲回安徽老家时,身上还带有6万元被她同时挪用的公款。此次被孔亚娴挪用的公款共206万元。

  挪用200万公款做“大事”2月23日,孔亚娴从工作所在地的山东东营回到了安徽全椒县吴岗乡老家。回到故乡的当天,她就说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善事”。她母亲和大哥再三追问,孔亚娴坚持说她捐的是自己积攒的钱,而且,她还絮絮叨叨地说在学校,有人要“收拾”她。孔家对孔亚娴说这样的话并不奇怪,这次“她的老病又犯了”。当天下午,孔大哥打电话把妹妹所说的情况,告诉了石油大学的领导。至此,孔亚娴挪用公款“献爱心”一事东窗事发。

  自称受到不公正待遇3月1日,记者在南京脑科医院整体护理病区(封闭病区)见到了孔亚娴,她与记者谈话时精神紧张,眼睛里一直噙着泪水。“今天我犯了法,但造成这个后果,单位应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因为他们对我太不公平了。”“另外100万我捐给了北京中华慈善总会。挪用公款就是为了报复领导,不过我现在已经后悔了。”3月3日,思维已清晰的孔亚娴已经认为自己做了一件荒唐事。

  头婚丧夫二婚离异

  孔亚娴的姐姐孔德芳介绍了孔亚娴的经历。孔亚娴1956年出生,1980年前后,她与正在华东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读研究生的王社会(化名)相识结婚,他们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儿。然而,1985年,王社会身患绝症突然去世,使孔亚娴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之中。1991年年初,孔亚娴又与同校的一男教师组成了新的家庭,并生下了一个儿子。最终维系了7年多的家庭还是解体了,这次婚变,无疑使孔亚娴的精神状态雪上加霜,她渐渐变得喜怒无常。

  最新进展

  山东方面:

  记者从山东东营市检察院获悉,前天上午,该院成立由反贪局牵头的调查组,下午即进驻中国石油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

  河南方面:

  驻马店市慈善总会前日下午已发出“追款函”,追款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不过,驻马店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捐款绝大部分已分发到艾滋病患者困难家庭,追回工作有一定的难度。正在驻马店市追要巨款的中国石油大学工作组向记者透露:校方共派出两个工作组,一组到驻马店市追要被孔亚娴“捐”出的100万元;另一组到北京中华慈善总会追要被孔亚娴“捐”出的另外100万元,目前中华慈善总会已冻结了这笔捐款,本月内,这笔捐款有望追回。

  专家说法

  孔亚娴行为是否构成职务犯罪孔亚娴挪用公款是不是职务犯罪,记者分别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北京金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金建律师从法律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就此事件来看,孔亚娴已经触犯了法律,尽管她的动机是“慈善”的,但是,她的行为属于职务犯罪,符合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特征。即使是她有其家属所称的精神病史,但她在划转这两笔款项时的行为,表明她当时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能够预见到其行为的后果。因此,尽管这个事件的情节十分特殊,但不会影响刑法对她的制裁,如果说“情有可原”的话,那也只是量刑的轻重问题。而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刑法学教授刘宏健则认为,孔亚娴作为此事件的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并没有谋私利,尽管她对公款的使用权构成了侵犯,但公款私用的危害程度显然大于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的危害程度,孔亚娴此举,应该属于违纪行为。 综合《南京晨报》《大河报》(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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