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去年千余干部因安全责任事故被撤职惩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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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14: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3月5日电 (张书喜) 安徽省严厉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去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责任事故296起,有1211人因事故责任而丢官受罚,其中处理处级干部57人,科区级干部340人。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查处涉及到人,历来都是棘手问题。去年初,安徽省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重奖重罚制度:重奖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对由于失
道路交通行业是安徽省安全事故的“第一杀手”,也是这个省去年以来事故责任查处力度最大的行业。去年,全省上报批复事故39起全部结案,移交司法机关处分3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2人,其中撤职9人,实施经济处罚50万元。今年头两个月,全省上报批复事故20起全部结案,移交司法机关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5人,实施经济处罚31万元。 煤炭行业事故威胁大。在“5·13”矿难事故处理了27人以后,去年这个省提出“发生3人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矿长就地免职”的原则。全年发生3人以下死亡事故78起,年底前结案74起,涉及处理639人,其中处级干部37人,科区级186人,撤职67人,3人移交司法机关;485人受到经济处罚,共计罚款39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