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官要底气更要正气 ——记长宁法院院长盛勇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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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15:48 新民晚报 |
有这样一位法官,20年来审理过的案件过千件,没有一件因判决不公而提起再审,更没有一件被举报和投诉。因为他有句座右铭:“做法官要有底气,更要有正气!”他就是长宁法院的年轻院长盛勇强,用自己所说的“底气”和“正气”,成长为一个全国模范法官。 民事审判的“万宝全书” 盛勇强参加工作时,恰逢法院受理大量历史遗留的房产纠纷案。他阅读了大量法学、历史、地理等方面的书籍资料,终于成了熟知上海房地产发展史的“老上海”。 曾经有一起独特的房屋析产案,原、被告所争议的,是解放前建于法租界的一栋价值不菲的小楼。一方当事人出示了一本已泛黄的英文版“房产证”,似乎胜券在握。盛勇强仔细研究文本,又查阅了大量有关解放前上海房地产状况的楼案资料,发现这实际上是一份有限的房产证。根据文本记载,小楼属于“租地造屋”,也就是说,屋主在所租土地上建造房屋的产权是有限的,一旦到1997年租期届满,产权就归土地所有人。而小楼的土地所有权在解放后属于国有。由此,小楼的归属就不言自明了。 数年前,上海市郊发生了一起外国航空公司坠机事件,这起损害赔偿案涉及4人死亡、相当一批房屋财产被毁,而国内这方面的立法是空白。盛勇强将国内外有关法律与协定作了权衡对比后,对此案审理的法律适用顺序提出了精辟的见解,审判结果为中外双方当事人所接受。外国保险公司的英方律师,更为中国法官公正而独到的见解所折服。 由于百问不倒,同事们称他为民事审判方面的“万宝全书”。 人民法官的慎独品格 盛勇强说:“慎独和中立是法官应该具备的特殊品格。”一些房地产案件的案事,胜败稍微一偏就是几百万、上千万元的出入。为此,盛勇强经常碰到“打招呼”的事,有人甚至找到办案人员,说是“跟盛院长讲过了”。盛勇强就交待办案人员:“千万不要受影响。” 他对自己约法三章:一是听,兼听则明;二是不影响合议庭;三是案件的最终处理只按照合议庭的意见办。盛勇强说:“法官这个职业,不宜乱交朋友。”他保持着一个人民法官的慎独品格,将种种诱惑拒之门外。 本报记者袁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