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联明代表建议 提高烈士抚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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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2:17 大江网-江西日报 |
革命烈士为党、为国、为民流血牺牲,但其抚恤标准却不高,甚至远低于工伤死亡、医疗死亡、交通事故死亡等赔偿标准,从而产生“烈士流血,烈属流泪”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长期以来我们更多的是把“革命烈士”作为一种政治荣誉进行褒奖,而对烈属可能面临的种种经济困难考虑较少;二是我国没有建立完善的见义勇为机制,使得烈属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三是尽管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制定或正在制定相关法规,但其核心也主要在于奖励而不在保障,而奖励与保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建议提高烈士抚恤标准及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法。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