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法律教育学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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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5:1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王比学 “为了让广大青少年能自觉地接受法律教育,同时也为了能够量化法律教育的效果,大、中、小学都可考虑实行法律教育学分制。”来自青联界别的张荣坤委员关心的问题自然是青少年的成长。 他认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小学和中学其他阶段几乎没有设置法律课,或者仅仅是流于形式。因此建议,教育部门根据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接受能力,编写一套小学、中学的法律基础知识教材,录用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做法律任课教师。法律教育学分应作为基础教育学分,把它放在和语文、数学、外语同等重要的位置。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06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