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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要告村委会 她当场失声大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5:43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一农妇接连两次状告他人“霸占”其承包地都败诉,当司法人员告诉她告错了主体,被告应是村委会时,她竟当场大哭:“我怎么敢告村委会?”

  这位妇女叫连某珠,是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西亭村农民。1993年,连某珠外出打工,她在村南的1.3亩水田被本村农民陈某无偿拿去耕种达8年,她回来后多次向陈某催讨,陈某都不予理睬。2000年12月连某珠将陈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归还承包地,并支付8年田租。

  集美区法院审理后发现,连某珠外出打工,承包地被该村16组组长陈某利收回,转换数次后给另一农民陈某耕种。连某珠起诉陈某“霸占”其承包地是被告主体不当,因而裁定驳回起诉。后来,该承包地又被转换给该村另一农民耕种,连某珠又状告这位农民“霸占”其耕地,今年2月同样因被告主体不当,连某珠第二次败诉。

  近日,集美区普法人员在杏滨街道设立法律援助摊点,连某珠前来申诉,司法人员向她解释,两次耕种她承包地的农民都是村民小组长分配的,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村委会才是她要告的对象。连某珠就哭了起来。

  后来连某珠渐渐恢复平静,没表示是否要状告村委会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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