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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民警联手为贪污犯减刑 “一条龙”造假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07:40 新华网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因“举报有功”,被法院认定贪污和受贿的经理二审时获减刑1年半。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份“举报有功”材料竟是由法官、民警和律师联手炮制的虚假材料。3月3日,这起国内罕见的司法人员联手造假案在重庆市黔江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作出当庭宣判。

  “一条龙”炮制假材料

  2003年4月,因涉嫌贪污和受贿,原酉阳县民爆公司经理罗龙芝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1月27日,酉阳县法院一审以罗龙芝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罗龙芝不服,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聘请律师石勇担任二审辩护人。在此案上诉期间,为帮助罗减刑,石勇伙同酉阳县法院钟多镇法庭副庭长石凡明、城北派出所副所长严文献、酉阳县看守所干警黄泽进及罗龙芝的儿子罗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为罗龙芝出具“举报有功”虚假证实材料,称其举报了他人的盗窃案。

  假证据让贪污犯获减刑

  在罗龙芝案二审过程中,罗的辩护人石勇将黄泽进等人伪造的系列假材料,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法院认定罗龙芝有检举立功情节,罗龙芝得以“顺理成章”地被减轻罪行改判为2年零6个月。

  事后,罗龙芝的妻子徐某共拿出2万元,酬谢帮忙搞假材料的几个人,其中,严文献得好处费4000元,石勇得5000元,石凡明得11000元。

  无罪申诉引爆造假骗局

  罗龙芝“得理”不饶人,二审宣判后,他又以自己无罪为由继续申诉。有关方面在复查该案相关材料时,发现罗龙芝检举揭发立功一事很蹊跷,特别是在举报时间上存在明显漏洞。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立即立案调查,法官、警察、律师联手造假丑闻随即东窗事发。

  检察机关侦查认为,石凡明、严文献、黄泽进等3人身为负有查禁犯罪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罪犯罗龙芝不具有立功情节的情况下,为其伪造虚假的立功证据材料,并产生了实际的减刑结果。石勇系本案共同犯罪中的共犯,4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搞司法的不会出卖自己

  3月3日,这起国内罕见的法官、律师、民警联合造假案在黔江区法院开庭。庭审中,当公诉人问4被告人为罗龙芝搞假立功材料是否想到犯罪时,4人的回答令人吃惊,“当时,我们认为大家都是搞司法工作的,没有人会出卖自己,其他人根本不敢检举揭发。”

  而律师石勇则更干脆地说出了炮制造假的原因:“我是为了通过让罗龙芝减刑的案例在律师界出名。”(王昌奎 徐建)(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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