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对违法药品广告,媒体也要把好关!(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2:31 人民网 | ||
药品广告由药监局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药品广告有问题,药监局一般会采取两种措施,一是警告,二是撤消其文号。根据新的药品法规定,经过药监局批准的药品,广告违反规定后,由药监局撤消文号,然后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而对于没有经过药监局批准的药品广告违规,由谁来处罚,没有规定。 郑筱萸委员认为,要治理药品广告就必须完善相关法律,严格立法,不能出现无人管理的真空地带。广告由多部门管理,大家都只守住自己的一摊,只在自己的部门里用力气,那是不行的。药监局对药品的审批要严格,违反规定的一定撤消其文号。而相关部门的处罚也要跟上去。 另外,中介机构和媒体要严格把关。调查显示,在去年1万1千多件违法广告中,没有经过药监局批准的占70%以上。这说明,媒体这个“出口”把关不严。而媒体的把关非常要紧,不符合药品广告规定的退回去,没有药监局批文的退回去,擅自改广告词的退回去,违法广告就没有立足之地。郑筱萸委员谈到,广告市场很大,绝对不会因为对违规广告的整顿就没人做广告,相反,如果大家都按规矩来做广告,就能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立法时也可以考虑对中介机构也进行监督管理。 郑筱萸委员表示,“办法就在我们手里,没有治不了的。” (人民网记者 吴冠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