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破裂、教育不当等因素导致流浪儿童现象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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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20:5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记者张希敏)中国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今天指出,家庭破裂、教育不当、经济贫困等多种因素导致流浪儿童现象的产生。 李立国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研讨会”上说,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截至二00三年底,中国民政部累计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二千多万元人民币,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了上亿元,建成了一百三十个专门为流浪儿童提供的就救助保护中心。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思斌认为,在针对生活无着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问题,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救助保护流浪儿童的能力。不要坐等流浪儿童自愿上门求助,而应该到社会上去寻找那些流浪儿童;不要简单地劝说要他们进入救助站,而是要让流浪儿童信任工作人员,主动的、也可以尝试性的到救助站接受救助服务和保护;不要简单地为了尽快把流浪儿童转移出去(包括送还父母和监护人)而把在站里的服务作为等待时间的填充,而是要服务真正去帮助他们、感化他们、促进他们转化和成长。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小野正博先生认为,保护儿童是每个人的职责,对保护流浪儿童不同于其它教育手段,应尽可能的以家庭或社区为基础,而不是仅仅依赖于制度。加强社去组织能力建设,是让社区有能力承担儿童保护的任务。建立以家庭、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组织,可以有效地预防侵害儿童权利的行为。 一些专家还指出,在救助和保护流浪儿童方面,改变成年人的普遍态度是很重要的,要让人们尤其是那些与儿童一同工作的成年人,需要培养他们的情感交流与沟通技巧。让成年人站在儿童的立场上而不是成年人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尊重儿童应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