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母”拐卖儿童2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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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2:49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日前,广东东莞“6·1”特大拐卖儿童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1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这一特大拐卖儿童案是2004年6月被东莞警方破获的。 以刘建秋为首的该团伙自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期间,或单独或结伙在东莞寮步、大朗、东城等镇区共拐卖儿童37名。这些儿童多是外地到东莞务工人员的子女,被人贩子从东莞转卖到潮汕地区。35岁的胡某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其中一个孩子是她亲生的,另一个是她在路边捡来的。胡某交代说:“我的两个小孩都是靠我做苦工来养活他们,洗厕所、掏臭水沟,只要能赚钱,我什么都愿意干。”但就是这个“慈母”,曾经拐卖儿童24名。 检察院认为,10名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中转儿童,其行为已共同触犯刑法,均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几位被拐儿童的家长还对被告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吴冰 朱卫华) 《华南新闻》 (2005年03月0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