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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路“千店一面”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3:15 现代快报

  连日来,不断有在湖南路商业街经营的业主反映:湖南路管委会要求他们把商铺门头按统一要求重做,如果商家再像现在这样,搞各自不同的门头,就会被强行拆除。这样一桩事,引来了无数的口水。

  湖南路管委会朱主任称,按照制定的计划,湖南路商业街统一门头的工作将在10月份之前完成。他强调说,这是试点,有关部门认为这样有利于打造整体形象,可以使湖南路商业街这个品牌发扬光大。

  记者在现场看到,从湖南路新华书店开始向东到苏宁环球的十几家商铺的门头已经被统一改造过了,都是用同一种银色塑铝板,然后上面用几乎相同大小的字体标明各自的店名。一家鞋店的营业员直言对统一门头的反感,“改造完全是强制的,弄得都没个性了。这里有好几家卖鞋的,经常有回头客跑错屋子。”

  记者注意到,除了十来家个体商铺被统一改了门头外,湖南路口的麦当劳,以及路中段的中国银行、新华书店等,有着各自著名专有标识的营业网点,还没有被“统一门头”。像肯德基这样全球统一标识的连锁店,那么改造工程是否也包括在内呢?对此,朱主任表示只要在改造范围内的店铺,都一律要求进行统一改造。而湖南路管委会的工作人员,则明确说:“都要改,他们不改我们就动手拆。”

  通灵翠钻湖南路店也属改造范围内的店铺,对于这一规定,其总经理沈东军表示感到不可思议。他认为,通灵翠钻的绿底黄字标识,早就是国家注册商标,也是统一的商号标志,在消费者群中有很强的号召力。若按照规定制作统一门头,将有损其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作为一条商业街,要想做得有特色,有吸引力,就该让各商家尽显特色,允许商家以漂亮及有特点的装潢布置来吸引眼球。管委会的这一规定实际上是违背了时代潮流。

  联盛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认为,管委会的作法侵犯了商户的商标权,特别是像麦当劳、通灵翠钻、中国银行等连锁企业和金融机构,其统一的标识、形式、颜色等,已经是其品牌的重要部分,有相当的使用价值和品牌魅力,湖南路管委会的做法,等于要求入街经营的商户必须更改自己的商标,没有法律依据。快报记者石成实习生蒋昕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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