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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改“限”昨日听证8名陈述代表6人赞成开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3:43 重庆晚报
烟花爆竹“禁”改“限”昨日听证8名陈述代表6人赞成开禁(图)
  本报讯禁放8年的主城区有望重新响起鞭炮声。昨日上午,市政府法制办举行修改《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8名正式陈述代表中,有6名为“改禁为限”投了赞成票。

  1997年10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主城区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一两年来,凡逢重大或者传统节日,烟花爆竹声不绝于耳。市民要求“解禁”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日渐强烈。

  为此,市政府决定尊重民意,对原条例进行修改,改“禁放”为“限放”。市政府法制办拟定了《重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其核心内容是,在规定时间内,可在限放区域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昨日的听证会吸引了50多位市民参加。8名正式陈述代表围绕是否赞成由“禁放”改为“限放”、如何“限放”、如何保证安全等三个议题展开了交锋。其中有6名代表赞成修改原条例,有2名代表认为“开禁”易造成环境和噪音污染而投了反对票。

  记者 李伟 丁香乐 杨登权限放·草案释疑

  主城九区拟限放

  作为《重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起草单位,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刘光敏在听证会上,就听证代表和市民关心的几个问题作出了回答。划出限放区域

  刘处长表示,《重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把我市行政区域按“限放”的要求划分为“禁放区”、“限放区”和其他区域三个层次。

  其中,禁放区是指:1、国家机关驻地、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2、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宾馆、饭店、公园、文化娱乐、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加油(气)站、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4、风景名胜区、森林保护区、公共绿地、绿化草坪内;5、居民棚户区、居民楼的房顶、阳台、窗户、楼道等。

  限放区是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的城区及其他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镇区域为“限放”区。在“限放”区内,只有在春节期间(农历腊月28日至正月16日)和重大庆典及其他节日期间经政府批准,在限放范围内可以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其他地区是指在禁放区与限放区外的其他地区。

  处罚标准不会修改

  “禁”改“限”后,对于违反限放规定的,又该怎样处罚呢?

  昨日的听证会上,有代表认为现在的处罚太重,应适当降低处罚力度;而另一部分意见则认为,只有增大处罚力度,才能达到遏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目的。

  刘处长对此表示,现在《条例》的处罚力度相对于我市目前的经济水平而言是适当的,因此在起草《重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时,仍沿用现在的处罚力度。

  供销社归口经营管理

  刘处长同时表示,只有统一归口管理才能达到限区域、限时间、限品种的目标,否者将流于形式,导致“限放”全面失控,造成全面“开禁”的后果。因此,应按规定由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由领到《许可证》的县以上供销社日杂公司或专营公司统一经营,统一布设并严格控制数量。禁放·市民声音

  赞成:贵在疏而不在堵

  家住肖家湾的退休职工蒋先生坦言,听到政府听证“禁放”改“限放”的消息,简直大快人心。蒋先生说,贴春联、放鞭炮、吃年饭等都是春节不可缺少的乐趣,若完全“禁放”,春节便有些冷清。

  巴南市民杨光说起“解禁”就激动。他说,想起小时候过年,真的是期盼得很。特别是除夕之夜,家家户户都在放鞭炮,好像全世界的欢乐与笑容都集中在这一晚,“那种感觉真让人过瘾”。

  市民张学良认为,烟花爆竹由“禁”改“限”是大势所趋,今年春节禁放区禁而不止就是民意的体现。这说明单纯靠“禁”这种方式是堵不的,只有依靠“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反对:鞭炮炸脱她下半身

  受过鞭炮伤害的市民,无疑是“禁放令”最坚定的支持者。

  两路口的孙女士说,两年前的大年初二,她因鞭炮烧伤住进市内一家医院,目睹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在长寿一鞭炮厂爆炸中被炸掉了整个下半身,女孩在她隔壁的病床上躺了几天就死了。孙说,她在这家医院的儿童病房发现,不少儿童因玩鞭炮被炸断手指,炸瞎眼睛。“我现在一想起鞭炮就后怕,血的教训太深刻。”

  市民王维清认为,“禁放”有助于保障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如果改为“限放”,将出现燃放失控的局面,容易出现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禁放·民警观点

  禁放操作性越来越弱

  “现在实行烟花爆竹‘禁放’,可操作性越来越弱。”接受记者采访时,参与今年烟花爆竹查禁的南岸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一王姓民警这样感慨。

  王民警以切身体会,向记者介绍了查禁烟花爆竹时遇到的3大难题。

  首先,燃放烟花爆竹的“狡兔三窟”,民警接到举报赶到现场后,只剩下一堆燃放后的垃圾。

  其次,许多市民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习俗,逢年过节如果强制执法显得不够人性化。很多时候民警听见烟花爆竹声音赶去禁查,得不到配合不说,还遭遇冷言冷语,甚至发生冲突。

  第三,遇到违反禁放条例的市民,一般以教育为主,而多数违规市民当面认错后,转身照样燃放不误。

  王民警说,春节期间自己值班,几乎随时都能听到烟花爆竹的声音,但一天下来虽然跑细了腿,均是无功而返。禁放·本报调查

  赞成反对旗鼓相当

  2月28日,本报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开通热线,请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解禁提意见和建议。截至昨晚8时,本报共接到热线近1000个。

  此外,本报就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网上讨论也如火如荼。截至昨晚8时,共有48823人参与网上调查,其中48800人投了票,23人弃权。结果显示,49.3%的市民表示坚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5.7%的市民表示可在限制区域进行燃放,45.0%的市民则表示应完全开禁。禁放·

  105个城市有限开禁

  南京市今年解除了执行10年的“禁放令”,准许于今年2月8日12时至2月13日24时在非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成为又一个有限“解禁”的大城市。而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全国282个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中,已有105个在实施禁放后又重新有限开禁。其中在4个直辖市中,上海1995年改“禁放”为“限放”,天津则一直未“禁放”。

  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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