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牟私利最终食苦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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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5:4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孙玉宝)3月1日,淮南市谢家集区纪委决定:鉴于杨公镇大桥村庞某在任村会计期间,多次违犯党纪国法,为自己牟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对其予以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995年,杨公镇在上级拨付的扶贫款中,拿出5万元给大桥村购买37头黄牛分给21户村民养殖。1997年,时任村支书的杨某在上级没有要求收回黄牛款的情况下,安排会计庞某等人向5户村民收取黄牛款11000余元。杨某提议将此款私分,庞某分得3000多元。此后,庞某又私自收取2户村民黄牛款4000多元并私吞。1997年至2001年,为达到完成镇里下达的税费任务,庞某将自家的8000元钱借给村里,这样既可获取高额利息(1%至1.5%),又可套取完成税费后的劳务费。最后,庞某在得到3000多元利息的同时,又获取劳务费15964元。2004年2月,庞某在其经手收取的村民超计划生育罚没款中,私自动用近2000元,用于安装住宅电话和所谓的电话费补贴。庞某还截留村里工程余款5900元,用于个人购买手机和送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