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别进小区门(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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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6:24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刘炜佳)在大东区顺城小区业主大会上,大部分人都同意交每月30元的物业费,进行小区自管。 一部分不想交的业主认为交不交都是一个样,他们因此被拒之于小区大门外。 现象 不交钱不让进小区 3月5日10时许,在大东区顺城小区门口,一位自称江树智(音)的人告诉记者:“以前的物业公司不管了,现在小区自管。我们小区居民成立了顺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自发在这儿收3月份物业费,1号开始的,每月每户30元,然后再拿收上来的钱雇保安和保洁。当时还开业主大会,大部分人都同意了。” “小区一共两栋楼,共70多户居民,30多个库房。交了钱就给居民办准入证,给自行车办车牌,不交钱就不让进。”另一男子说。 不愿意交钱的居民则普遍认为:“即使交了钱也不能保证放在小区的自行车不丢。咱都不知道开会的事儿啊……” 说法 不让进小区违反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对此表示,小区物业管理共有3种方式:物业公司管理、业主自治管理、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公司管理。在业主大会上,由业主决定采用何种方式。 顺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回执单说明:大东区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承认了顺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存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只要小区2/3的业主都同意收30元钱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就可以收取物业费,但每月的花销必须向业主公示。 物业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称,回家是居民的权利,不交物业费就不让进小区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政策。对于没有交物业费的居民,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催缴,或通过法律途径来起诉业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