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的鞋就应该“短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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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7:26 半岛都市报 |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焦恭森) 新鞋子穿了一天就坏,去退却被告知:处理品不在三包之列。今天上午,记者陪安先生在台东百信鞋业退一双处理品鞋时,遇到了这样的难题。虽然最终退了鞋,安先生仍不能理解,难道处理品不三包就可以卖质量这么差的鞋吗?新鞋穿一天就坏 今天上午11时许,记者在台东百信鞋业门口见到了安先生。他的手里拿着一双黄色的“越川”牌女鞋,发票上盖着“处理品不三包”的章。记者看到,两只鞋鞋腰处部分外层表皮都成了碎片。 安先生说,这双鞋是3月4日下午自己和女友在百信鞋业二楼买的。昨天上午,女友穿上新鞋出去转了转,傍晚就发现鞋子破了。处理品就该短寿? 随后,记者和安先生来到百信鞋业三楼售后服务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尽管这是鞋子的质量问题,但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因是处理品不在三包之列。就因为是处理品,“寿命”就该这么短?对于记者的疑问,该男子表示,可以为安先生修理一下鞋子。安先生不满意这个处理结果,于是来到该店办公室。 一自称负责男鞋业务的女士要安先生再去找售后服务部,记者问她,是否伪劣商品贴上处理品的标牌,也可以不三包。旁边房间内一男子听见记者的话后,把记者和安先生喊了进去,见记者做记录,他勃然大怒,指责记者不是来处理问题的,并说处理品不在三包之列,这事他不管了,爱找谁就找谁。最终经过理论,这名男子签字给安先生退了鞋。处理品应限“寿” 处理品就该如此“短寿”吗?安先生虽然退了鞋,但对这个问题还不能理解。下午,记者就此请教了市工商局消保处严处长,他表示,虽然规定明确标注为等外品和处理品的商品不在三包之列,也应具备相对耐用等基本使用功能。 严处长说,虽然三包规定没有限定处理品的“寿命”底限,但消费者的三包权益仍在短期内受保护,购买此类商品时,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约定最低使用“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