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可登门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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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7:45 齐鲁晚报 |
本报讯(记者常新喜实习生刘爽)为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落实到位,日前济南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省“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在3月20日前答复完毕;对市“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应在4月底前答复完毕。 据介绍,济南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省、市“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由大会专门工作机构交办;闭会期间的建议、提案,由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交市政府督察室确定承办单位后,转有关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应认真查收本单位所收到的建议、提案,对不属于本单位承办的,应向市政府督察室书面说明情况,以便重新确定承办单位。 对会议期间提出的省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在3月20日前答复完毕;市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应在4月底前答复完毕。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内答复完毕。对于明确分别办理的建议、提案,由各承办单位分别答复代表和委员;明确主办和会办单位的,会办单位应主动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做好意见汇总并及时答复代表和委员。 同时,济南市政府还要求,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等形式当面答复。对有明确批示办理意见的、市人大议案转建议的、市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所提的建议,各承办单位应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市政府督察室将对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