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检验检疫局呼吁企业应关注新原产地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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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9:58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通讯员林东丽)自2004年1月1日起,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始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到去年12月31日止,该局共累计签发优惠原产地证明书96份,涉及货物金额67.86万美元,获证的货物将在进口国被减免关税10.1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4.09万人民币,使进口商和出口商大大获利。 据了解,目前汕头检验检疫局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主要到东盟十国中的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出口货物为梅干、香菇、笋干、凉果、木耳及新鲜水果。这些产品的海关编码都属于HS第7章和第8章,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HS第1章至第8章产品。因此,为更好地利用此项优惠政策,汕头市出口至东盟十国中的其他七个国家及出口产品的品种还有待拓宽。 此外,去年汕头检验检疫局对印度签发《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共8份,签证金额59万美元,产品主要是玩具,其关税优惠幅度为15%,获证玩具预计可减免关税8.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3.1万元。截至目前,《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给惠国为韩国、斯里兰卡和印度都公布了减让清单,韩国减让清单涉及227种产品,斯里兰卡288种产品,而印度为188种产品。为此,汕头检验检疫局呼吁各出口商,在目前欧盟对我国可享受普惠制产品纷纷实施毕业制度的严峻形势下,应更重视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新的优惠政策,使我国的出口产品最大限度地享受关税优惠政策。(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