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奖一补”激励县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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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0:02 河北日报 |
[“三奖一补”是一种政策导向,一种激励机制。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由原来的转移支付重在“补”,到现在是“奖”、“补”结合。] 财政预算报告提出,从今年起,安排150亿元对地方实施“三奖一补”政策。财政专家指出,这一新政策将由“输血”变“造血”,成为激励县乡工作的新机制。 这“三奖一补”包括: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收入,以及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补助。 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科学、持续、规范地引导和促进省市级政府主动并尽可能地将自身财力及中央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财政困难县乡。 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是鼓励和支持县乡政府转变职能,压缩行政成本,并减轻县乡政府因精简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成本较高而带来的财政压力。 中央财政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机制中,专门设置项目对产粮大县财政给予奖励,是为更好体现政策意图,奖励政策将适当向既是产粮大县又是财政困难的县予以倾斜。 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目的是体现公平原则。为了不让以前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吃亏”,中央财政将考核以前的工作实绩,对各省以前年度在精简机构人员、缩小辖区内纵向财力差距方面的工作努力,给予适当补助。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