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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制的误区与出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3:47 人民网

  田畔

  文章提要

  中文核心期刊制是近年来我国推广甚力而问题又最多的学术评价体系,在实践中引起很大争议。核心期刊的选定标准是“载文量多”、“收录量大”和“被引次数多”,与其刊载论文的水平高低没有必然联系;其选定范围为全国所有期刊,并没有对学术与非学术期刊进行严格的区分。因此,核心期刊不等于刊载优秀论文的学术期刊,它主要是用来供图书馆采购、收藏、导读时作参考的,而不是用来评价学术论文水平的,也不具备这一功能。只是由于核心期刊确定者的误导与实施者的滥用,才使一项文献计量学的科研成果承担了它不应承担的任务,从而给我国学术评价体系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对此问题,我们需要重新加以研究,如确有必要以期刊作为学术论文的一项评价指标,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另行制定标准。

  一.颇有争议的新举措

  经过数年不遗余力的推行,中文核心期刊制已经成为我国学术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体现在学术水平的确认方面,如在相当一批科研教学单位,申请高级职称,取得博士论文答辩资格,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学术水平评估,教师、研究人员完成工作量等,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一定时间段内,在所谓核心期刊上发表若干篇论文。有些单位还将核心期刊分为若干等级,并确定相应的奖金额度,以示鼓励。

  这项据说有助于提高学术水平的新举措,在学术界引起很大争议,而且是说“坏话”的人越来越多。或认为,“这种形式主义的认定法实在是搞乱了科学研究”[1];或认为,“所谓的‘核心期刊’论,不仅没有推动中国学术的发展与进步,相反抑制了学术发展,堪称影响恶劣,祸莫大焉”[2];也有学人干脆斥之为“一场乱了规矩的学术闹剧”[3]。

  实际上,该项制度在推行过程中也的确出了一些问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武汉大学邓晓芒教授愤然辞去“博导”职务一事。原因就是他的博士生未能按规定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无法取得答辩资格。邓教授认为,他能保证学生论文做得好,但不能保证论文在哪一级刊物上发表。而校方则坚持说,实行该项制度是为鼓励学生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4]。邓晓芒的辞职曾在学术界引起不小的震动[5]。

  日前,笔者带着疑问,查阅了目前学术界推行最广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0年版》(即第三版,以下简称《总览》)的部分内容,研读了作为《总览》前言的《中文核心期刊的文献计量学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走访了部分专家学者。才了解到,自1992年9月问世以来已出第三版,“新闻出版界、教育界、科技界、科研管理部门、图书馆和情报机构均对该书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普遍认为该书适应了社会需要,填补了在此之前国内缺少该类工具的空白”[6]的《总览》,并不是国家标准,而是也仅仅是一项“文献计量学”科研成果[7]。无论从其目标还是其所依据的理论与方法来看,《总览》都不是用来评价学术论文水平高低的。但在实践中,却被阴差阳错地广泛应用于职称和学位评审等方面,成为近年来我国推广甚力而问题又最多的学术评价体系。

  二.核心期刊的理论依据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以下先介绍一下核心期刊(Core Journal)的理论依据。

  根据《报告》,各类“期刊文献数量浩如烟海,但是它们在期刊中的分布,它们的流通与使用都存在一定的规律,那便是‘集中与分散’规律,这些规律构成核心期刊的基础”:

  (1)一次文献(首发)在期刊中的分布规律。

  1934年,英国文献计量学家布拉德福(Bradford)首先发现了论文在期刊中的分布规律:“对某一主题而言,将科学期刊按其登载相关论文减少的顺序排列时,都可以划出对该主题最有贡献的核心区……”这少数信息密度大、载文量多的期刊可称为核心期刊。

  (2)二次文献(文摘、题录、索引等)的分布规律。

  二次文献所反映的期刊论文的分布,也表现出类似的情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个委员会在1967年的一篇研究文章中写道:“从物理学和化学领域的重要文摘杂志中发现了一条规律,它们所列出的或编成文摘的75%的论文,仅来自它们所收摘的全部期刊的10%。”这说明,在对科学出版物进行组织加工时,也存在一个核心区,对应一组核心期刊。

  (3)引文分布规律。

  《科学引文索引》(SCI)的创始人加菲尔德在1971年统计了2 000种期刊中的约1 000

  000篇参考文献后发现,24%的被引频次高的文章出自25种期刊,50%出自152种期刊,75%出自767种期刊,而其余的被引文章则散布在数量大得多的期刊中。该研究表明,被引文章在期刊上的分布也有一个较为集中的核心区与广为分散的相关区。

  因此,“文献从它的出现、情报加工、使用三方面所呈现出的核心效应及由此派生出的其他因素(载文率、影响因子、即时被引率、半衰期、共引关系等)的集中效应,在核心期刊的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是测定核心期刊的理论依据”。也就是说,实际测定时,应当综合“布拉德福式的载文量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二次文献收录量大”和“加菲尔德式的被引次数多”的“各种优点”,在众多期刊之中最后确定哪些为核心期刊;其标准当然就是“载文量多”、“收录量大”和“被引次数多”。

  三.《总览》的筛选依据与特征

  1.以数量为主要依据

  据《报告》介绍,《总览》选出的1 571种核心期刊的筛选步骤和依据,大致如下:

  以1995—1997年国内出版的中文现刊(总数超过万种)作为统计研究的对象(港、澳、台期刊暂不计入),整个筛选依次分三步完成。

  第一步,采集数据。

  筛选指标有6项:(1)被索量统计;(2)被摘量统计;(3)被引量统计;(4)载文量统计;(5)被摘率统计;(6)影响因子。

  第二步,综合筛选。(1)初选结果构成矩阵;(2)求隶属度,构成评价矩阵;(3)加权平均。

  第三步,专家评审。将筛选方法、统计数据及筛选结果送专家评审,请学科专家鉴定筛选结果是否符合该学科的实际情况。根据专家意见作个别调整,即产生该学科的核心期刊表。

  最后,《总览》选取累积载文量占总载文量的30%~50%,累积文摘量占总文摘量的50%~70%,累积被引量占总被引量的70%~80%的刊作为核心期刊。

  由上可知,《总览》的主要依据即“筛选指标”都是从数量上考虑的。即将某一类期刊所刊文献的“被索量”、“被摘量”、“被引量”、“载文量”、“被摘率”等各项指标综合后降序排队,排在一定比例之内的高指标者即为核心期刊。虽然有“专家评审”这一项,但由于是在事先已经确定的前提下进行评审,因此不可能从其他比如学术水平方面整体性地进行调整。据了解,《总览》和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对核心期刊的选定标准,专家的意见一般只占7%~10%。拥有年度收文量最大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引文库的研制者(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中心数据库部)则认为,由于社会科学有特殊性,以及目前期刊数据的不规范性和不完整性,在核心期刊的评选中,专家的意见应占10%~20%。即使如此,专家的作用也不过是在总体认定基础上的微调而已。在这一方针指导下,《总览》会选出什么样的核心期刊可想而知。一些纯学术而且品格极高的期刊如《中国哲学史》榜上无名,而一些文学期刊,如《收获》、《十月》、《当代》、《小说月刊》,甚至大众文学期刊如《民间文学》、《故事会》也都被选为“核心”,也就不足为怪了。

  2.学术与非学术未作区分

  什么是学术期刊?什么是非学术期刊?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学术期刊刊发的文献以学术论文为主,而非学术期刊刊发的文献则以文件、报道、讲话、体会、知识等只能作为学术研究的资料而不是论文的文章为主。由于《总览》选刊的依据是“载文量多”、“收录量大”和“被引次数多”,并不强调学术期刊与非学术期刊的界线,对此自然也就没有进行严格区分。

  具体说来,《总览》学术与非学术不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期刊的定性,二是期刊的宗旨。

  关于期刊的定性,以笔者比较熟悉的宗教学类为例。该类共收入8种核心期刊,除了《世界宗教研究》和《宗教学研究》是学术单位主办的学术期刊外,《法音》、《中国道教》、《中国穆斯林》、《中国天主教》和《天风》等5种都是宗教协会的会刊,《中国宗教》则是国家宗教事务局主办的行业刊物。然而,按照《总览》的说法,《法音》是“学术性刊物”,《中国道教》是“道教学术性刊物”,《中国穆斯林》是“伊斯兰教全国性学术刊物”,《中国天主教》是“宗教学术刊物”,《天风》是“基督教刊物”。这5种宗教协会的会刊,都不是学术性期刊,但除了《天风》还实事求是以外,其他4种都冒用了“学术”名称。这样一来,它们与真正的“专业学术性刊物”比如《世界宗教研究》,就没有了性质上的区别。

  关于期刊的宗旨,以所谓“学术性刊物”《法音》为例。据《总览》介绍,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的《法音》,“以‘发扬佛教优良传统,提倡人间佛教,启迪智慧,净化人生’为宗旨。集佛教教务、佛学研究、佛教艺术和知识、信息于一体,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介绍国内外佛学研究和佛教事业的最新发展,交流四众弟子修学佛法的经验体会,弘扬佛法,展现佛教文化。”其中虽然有“研究”一说,但从总体上看,很难将其定性为“学术性刊物”。实际上,《法音》刊发的学术性文章比例很小,而且也多未按照学术论文的规范去做。这当然不是缺点而是它的特点,因为其办刊宗旨就不是学术研究,即使有学术性文章也多是为了宣扬佛教文化。上述其他几种宗教协会的会刊,宗旨与《法音》大同小异。

  因此,这类非学术期刊上的文章,从学术角度来看,基本上属于资料性文献,而不是学术论文。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实践中,这些资料性文献的转载率和引用率往往大于学术论文。比如《中国宗教》称:“本刊文章多次被《人民日报》、《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权威报刊转载。”[8]据笔者了解,其“多次被……转载”,主要是文件、报道等资料性文献。以这种资料性文献的转载率为准而确定的核心期刊,当然不宜称为学术核心期刊。

  四.盲目应用的误区

  由上可知,核心期刊不等于刊载优秀论文的学术期刊,它并不具备评价学术论文水平的功能。但在实践中,却被有关部门用来承担它承担不了任务,变成了“核心期刊制”,从而给我国学术评价体系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这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

  1.《总览》的误导

  《总览》为什么会在应用中完全走了样?笔者发现,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总览》自身。

  从《总览》所依据的核心期刊理论即“集中与分散”规律可以看出,所谓核心期刊主要是以数量为基础的一个文献计量学的统计结果。虽有“对该主题最有贡献”、“重要文摘杂志”和“被引频次高”之说,但我们很难认为这是对核心期刊所刊载的论文的价值判断。“被引频次高”自不待言,“最有贡献”与“重要”,也都是从数量角度说的。

  但是,到了《报告》给核心期刊定义时,却发生很大变化:“某学科(或专业,或专题)的核心期刊,是指该学科所涉及的期刊中,刊载论文较多的(信息量较大的),论文学术水平较高的,并能反映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及本学科前沿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的,较受该学科读者重视的期刊。”

  很显然,《报告》给出的定义与其所依据的理论,有了一个实质性的改变,即具有了明确的价值判断。数量虽然仍是重要特征,但事实上是从质量方面给核心期刊重新下了定义。从而得出这样的结论,核心期刊除了“载文量多”、“收录量大”和“被引次数多”外,发表在上面的论文,必然具有“学术水平较高”,反映“最新研究成果”、“前沿研究状况”、“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优点。

  不可否认,一般情况下或从理论上说,“载文量多”、“收录量大”、“被引次数多”的期刊,其刊载的论文,整体上要质量好一些、水平高一些。但实际上,数量多即质量好,只是一种可能性,两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不能反过来认定,刊载于核心期刊的论文,就一定比刊载于非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水平高或“较高”。高质量的论文很可能未刊载于核心期刊,其“二次文献收录”与“被引次数”在人们普遍认识到其价值之前,自然也不会很多。

  从《报告》所依据的理论与方法,核心期刊主要是由数量上“多”决定的,充其量不过是对期刊的评优——“实际筛选出来的核心期刊只能从总体上大致反映学科期刊的状况”,而决不能认为是对其刊载论文水平的认定,虽然这两者有一定关系。但《报告》在下定义时,却把对期刊的评优与对其刊载论文的评优混为一谈,运用到科研项目比如《总览》中,核心期刊就有了“论文学术水平较高”等质量内涵[9]。在缺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数量多与质量好人为地统一起来,“核心期刊”由定量到定性,变成了“刊载优秀论文的期刊”。这种作法是比较轻率的,从引发的问题来看,后果也是比较严重的。

  另外,《总览》也没有对“论文”与“文章”作出必要的区分。核心期刊上刊载的文献,从《报告》所依据的理论来看,三个“分布规律”中有两个是用“论文”,一个是用“文章”表示。但“论文”与“文章”有什么不同,《报告》并没有任何说明。从定义来看,核心期刊上的文献指的就是“论文”,而且还有“学术”、“研究”等字样。人们会很容易由此认为,《总览》中收入的期刊全部是学术期刊,至少该期刊载文应以论文为主。这其实也是一种误导。

  在这种情况下,《报告》提出“科研管理人员进行研究成果评价工作时”,可以把相关学科的核心期刊表作为选择的参考”[10],虽然说是“参考”,也是很不适当的。

  此次调查之前,笔者一直认为,核心期刊就是刊载优秀论文的高水平的学术期刊。从笔者直接或间接了解到的情况看,这基本上也是学界同仁的共识,不然的话,有关部门也不可能将其无条件地作为学术评价指标。这类误解的产生,显然与《总览》的误导和对核心期刊作用的夸大有密切关系。

  2.研究成果的滥用

  《总览》的作者虽然将核心期刊定义为刊载“学术水平较高”论文的期刊,但他们毕竟是研究者,最清楚该项成果的实际意义与功能。因此,《报告》用黑体字作了如下的强调:

  “核心与非核心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任何过分夸大核心期刊的作用,不恰当地使用核心期刊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中文核心期刊表只是一种参考工具书”。“尤其在评定职称的问题上,一定要依据评定的专业范围、学术级别等具体情况自己定出适合于本单位的‘重要期刊表’,而不应不加选择地搬用核心期刊表”。“用户们‘参考’核心期刊表,经过甄别后选定自己需用的期刊,才是正确使用核心期刊表的方法”。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核心期刊并不是国家标准,而是一项研究成果。据有关专家介绍,核心期刊的意义最初只有两个。一是为读者方便,可以提高效率,便于集中查找某专业的大多数论文;二是为图书馆优化馆藏提供方便。现在许多单位将其简单地用来作为评价学术水平的硬性指标,是把经给念歪了。

  对此,《报告》上也写得清清楚楚:“本课题并非纯理论研究,评出的核心刊有实用价值,主要供各类图书馆采购、收藏、导读时作参考”。

  但是,在实践中,要进行这种分别是非常困难的,对文献计量学不甚了了的绝大多数学人,根本就不知道核心期刊是怎么选出来的。事实上,无论执行部门还是被评定者,都把它作为了一个强制性的评价体系,不少人甚至以为它就是一项国家标准。

  由于《总览》已经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权威,即使有些重点科研教学单位自己独立确定核心期刊,也并未改变《总览》的基本原则。就笔者了解,其核心期刊无论分类体系还是具体刊物,都是从《总览》上抄来的,然后加加减减,顶多再分个ABC级别。而一些科研能力较差的单位,更难另搞一套,只好全盘照抄。

  任何一项评价,抽象的标准相对来说比较难于执行,而非常具体者就容易操作。某篇论文到底是什么水平,尤其是那些一时无法检验的理论性成果,其水平往往很难认定。但如果以发表在什么样的刊物上来评估,则一目了然,操作起来十分方便。有这样简便易行的办法,科研管理部门求还求不来呢,现成的工具岂有不用之理?另一方面,学术界对于编辑的工作成绩评估,一向缺乏可信度高的依据,论文水平高低一直被认为主要是作者的事,与编辑关系不大。在许多人眼中,编辑已经被降为没有学术水准,只能查找错别字和病句的工匠。在这种情况下,编辑渴望水平得到学术界承认的心情极为迫切,核心期刊制无疑会受到那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核心期刊”编辑们的热烈欢迎。结果,在一部分学人的鼓吹与炒作之下,本来应由专家承担的责任,就交给一个什么级别的刊物了。

  当然,核心期刊的误用,与当前我们学术界浮躁心态也有一定关系,反映出我国科研管理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无论什么事,说风就是雨,一听说有个什么“好”办法,也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就盲目跟风,大干快上。甚至根本就没有搞清楚核心期刊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大规模地迅速推广,以致人为地制造了许多矛盾。

  总之,一项自身还存在不少问题的科研成果[11],在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是否适合推广的情况下,就在全国相当一批科研教学单位内文不对题地盲目推行开来,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科研管理上的一个重大失误。

  五.核心期刊制的出路

  关于核心期刊制的出路,有学人提议“取消核心刊物制度,代之以核心论文制度”[12]。笔者以为该意见很有参考价值。以下谈些补充看法。

  我们首先应当明确,核心期刊与核心期刊制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对期刊的评选,后者是这种评选结果的运用。期刊“载文量”,文献“收录量”、“被引次数”,都是客观存在,并不是人为产生的。按照一定标准将期刊分为核心与非核心,对其进行客观评价,是社会的需要。因此,核心期刊所面临的不是取消,而是如何才能更科学地评选的问题。

  至于说将核心期刊变成核心期刊制即一种评价体系,则必须非常的慎重。这一标准适合不适合学术论文的等级评定,是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近读学人文章,多是从如何“科学”、“公平”评选,以及能否在发稿质量上严格把关方面,对核心期刊制提出批评。似乎只要核心期刊评选准确,发稿严格,就可以避免诸多弊端,发挥积极作用。然而,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核心期刊评选“科学”、“公平”,发稿严格把关,也不可能用来作为评价学术论文水平高低的标准,因为它根本就不具备这一功能。按照《总览》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它所选出核心期刊其实与学术评价没有必然的联系,它并不是为学术成果评价服务的。《总览》如果没有经过进一步的加工改造,是不能运用到学术评价体系中去的。

  如果经过多方论证,确有必要把学术期刊作为一项成果评价指标,就必须重新确定选刊标准和方法,以选出适用于学术成果评价的核心期刊即《报告》所说的“重要期刊表”。而各单位科研部门在推行这一评价体系时,也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逐一甄别有关期刊后,再制定自己的“重要期刊表”。如果没有能力,可参照情况相近单位实施。至于现在的《总览》,只能作为基础资料使用。这些工作没有做之前,核心期刊制应当取消或暂缓实行。

  另外,必须注意的是,即使选出了符合要求的“重要期刊”,也不能削足适履,作茧自缚,只认衣冠不认人。不能说凡是发在重要期刊上的论文,就一定比发在非重要期刊上的论文水平高。对于发表在重要期刊上的论文,其水平也要请有关专家重新审核,他们不能放弃自己应尽的责任。对于非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如果作者认为达到相当水平,可以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请专家鉴定,确实达到重要期刊水平者,应视为相同等级论文。

  总之,对于核心期刊制,应当重新加以研究,若要以之作为学术评价指标,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另行制定标准。

  本文只是从核心期刊理论与实践矛盾角度,谈了一些粗浅看法。由于笔者不是文献学专业人员,对现行核心期刊制也没有进行全面调查,加上水平有限,错漏之处肯定不少。希望抛砖引玉,将这个影响我国学术评价体系的重要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

  注释:

  [1]

  黄安年:《〈北京师范大学文科科研津贴期刊目录〉合理吗?——兼谈科研津贴中的非学术因素》,原载学术批评网,引自学术交流网-学术问题评论栏,2002年5月18日,http://www.annian.net/article.php?tid=250。

  [2]

  周祥森:《“核心期刊”论对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的严重危害》,学术批评网-学术批评栏,2001年11月17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61&type=1001;后刊发于《学术界》2001年第4期。

  [3]

  淮茗:《“核心刊物”:一场乱了规矩的学术闹剧》,原载燕园评论网,引自学术批评网-学界观察栏,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2201&type=1003。

  [4]

  《武汉大学一教授愤然辞博导》,《浙江日报》,1999年7月3日,引自http://zz-www.sd.cninfo.net/news/990703/76.htm。

  [5]

  比如,有学者对邓表示声援,认为这是“学界同仁向这种腐朽制度挑战、抗议”(陈岸瑛:《为邓晓芒提出辞去博导一事访陈嘉映、赵汀阳》,原载新青年网,引自学术批评网-学界观察栏,2001年11月17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4&type=1003)。

  [6]

  张其苏、蔡蓉华、史复洋:《在探索和实践中不断完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0年版的研制方法与思考》,2000年9月22日,引自第三军医大科技部网,http://www.tmmu.com.cn/kyb/lunwentougao/hexinqikan/01.htm。

  [7]

  根据《报告》,该“课题为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项目‘核心期刊的文献计量学研究’的一个子课题”,全称为“中文核心期刊的文献计量学研究”。

  [8] 中国社会科学世界宗教研究所编:《中国宗教研究年鉴·1996》,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439页。

  [9]

  《报告》“三、核心期刊筛选方法的分类与比较研究”,对核心期刊评价指标进行了一些讨论。“载文量法”和“流通量统计法”为纯数量统计,而“文摘量法”和“引文分析法”确包含质量因素。文摘量法,“一般来说,文章皆择优收摘,因此某刊被摘量大,不但反映了它在数量上的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刊在质量上的优势”。引文分析法,“被引量、影响因子,即时被引系数等……这类指标反映期刊在相关研究领域内的活跃程度,反映期刊的水平及质量。用这类指标可以筛选出高质量的学术期刊作为核心期刊”。笔者以为,文摘量法和引文分析法,虽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刊在质量上的优势”,“反映期刊的水平及质量”,也并不能证明“多”就是“好”。这在我国的实际中尤其如此,比如,由于“未注明引用文献出处”,《总览》在相当一批类别核心期刊的统计中并未使用引文分析法;比如,《总览》将学术期刊与非学术性期刊混同在一起进行筛选。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能从学术角度将数量与质量统一起来?

  [10]

  关于核心期刊的用途,《报告》两处提及。(1)在“二、核心期刊的概念与作用”中写到:“本课题的主要研究成果——中文核心期刊表只是一种参考工具书,这里要特别强调‘参考’二字。当文摘刊物选择文献源、图书馆选购期刊和为读者导读、教师研究生查找资料和选择读物、科研管理人员进行研究成果评价工作时,都可以把相关学科的核心期刊表作为选择的‘参考’。”(2)在“五、核心期刊的数量界定”的“5.本课题截取核心期刊的原则”中又说:“本课题并非纯理论研究,评出的核心期刊有实用价值,主要供各类图书馆采购、收藏、导读时作参考”。

  [11]

  除了上面指出的问题以外,即使按照《总览》本身的标准,许多方面也有待改进。随便举几个体例不统一的例子:(1)《文史哲》是“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本应入综合类,却被莫名其妙地划入历史类。(2)《世界宗教研究》是“专业学术性刊物”,而《宗教学研究》则是“宗教学专业学术性期刊”。同是宗教研究类的“专业学术性”期刊,后者为什么要加“宗教学”而前者不加?令人不解。(3)《法音》等5种同级别宗教协会的会刊,除了或有“学术”,或无“学术”之外,还或冠以“全国”,或只加本宗教名称,或不加本宗教名称等,称呼上毫无统一之处。(4)《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是“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刊物”,《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刊物”。这三种性质完全相同的学报,有的有“理论”,有的没“理论”;有的是“哲学社会科学”,有的是“人文社会科学”,越看越看不懂。这种区别难道有什么实际意义吗?如果有,它们的区别又在什么地方呢?(5)《中国宗教》,为“国家宗教事务局”主办的“宗教刊物”,《中国出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主办的“专业理论刊物”。同为国家机关主办的期刊,一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称,一个没有;一个以“专业理论”定性,一个则以业务范围定性,表现了较大的随意性。(6)《总览》中各类“核心期刊表研究报告”术语,或为“本专业论文”,或为“本专业文章”,极不统一。

  [12]

  刘大生:《遏制学术腐败的九点建议》,《中国青年报》,2002年2月18日;引自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20020220/3020775.shtml。

  主要参考文献:

  [1] 林被甸、张其苏主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版。

  [2] 戴龙基、张其苏、蔡蓉华主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0年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

  [3]

  张其苏、蔡蓉华、史复洋:《在探索和实践中不断完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0年版的研制方法与思考》,2000年9月22日,引自第三军医大科技部网,http://www.tmmu.com.cn/kyb/lunwentougao/hexinqikan/01.htm。

  (作者说明:本文原载《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2年第3期和学术批评网,现作者授权人民网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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