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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明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4: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

  (记者史丽萍)近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征集意见已结束,但强制三者险何时能真正露面,仍让业界存疑。记者近日通过采访获悉,眼下,不少保险公司正在暗中酝酿提高商业三者险的费率,以应对成倍扩大的保障风险。据悉,为力阻强制三者险价格出现飙升的态势,保险界的政协委员马明哲已向“两会”提交有关提案。

  提交议案力阻三者险涨价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力阻机动车三者险价格出现飙升的态势,早在2月下旬,保险业界已达成共识,将签名提交一份报告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同时将由5名来自保险业的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交关于修改《道交法》部分规定和相关配套法规规定的提案。据悉,这5名来自保险界的全国政协委员,分别是人保财险董事长唐运祥、中国人寿董事长王宪章、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中国再保险公司总经理戴凤举和前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

  业内人士表示,《道交法》规定,投保三者险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要先行赔付,从而将保险公司推向了赔付“第一线”,但保险业界认为这一规定“在我国仍不具备条件执行”,希望通过“两会”将这一规定加以修改。

  建议延缓“无过错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明哲在“两会”上提出议案,建议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来推进实施强制三者险,先延缓“无过错责任”的实施时间,同时合理分担风险,变相关税收为“救助基金”,切实减轻消费者的负担,确保消费者利益。

  马明哲表示,在中国目前的经济、法制和道德环境下,如果实行完全的“无过错条款”,可能会造成过高的运行成本。最重要的是,它将引起费率水平以2~3倍的幅度上涨,加重消费者,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工薪阶层的负担,导致逃避购买三者险,减少三者险的覆盖面,甚至引发肇事者因害怕承担责任而逃匿的现象,从而无法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无法很好地实现该法规良好的立法本意。

  他认为,现在国际上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强制三者险制度,但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也不是普遍现象。通常认为,只有高度发达的社会经济才能支撑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实施。

  在具体实施上,马明哲建议,强制三者险实施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和其他各方共同推进。比如,扩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把国家对强制三者险的有关税收转为社会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可以更好地理顺强制三者险的实施机制。(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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