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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已成为引发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21:40 新华网

  婚外情已成为引发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 新华网 2005-03-07 21:44:10 )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肖敏陈芳李亚彪)“在各种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中,婚外情越来越成为引发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维忠曾经对家庭暴力的成因进行过专题调查。“在调查对象中,由于贪恋婚外情而引发的家庭暴力有60例,约占总数的30%。”王维忠代表说。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人在各种传统的、现代的、本土的、外来的思想、文化、观念、习俗的激烈碰撞中,迷失了方向,道德观念特别是婚姻道德观念发生了错位。王维忠代表说,一些男性视弃“糟粕”为时尚,以拥有“婚外情”作为向人炫耀的资本,有的在外与“二奶”长期非法同居,生儿育女。回家则对妻子“横挑鼻子竖挑眼”,以种种借口逼迫妻子离婚,更有甚者,将所包“二奶”带回家中居住,妻子稍有反抗,则会招致家庭暴力。

  王维忠代表说,除“婚外情”外,一些男性性格扭曲、品行不端也直接引发了家庭暴力。一些男性常常无端怀疑妻子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许妻子和别的男性说话,妻子若有反抗,就会遭到家庭暴力;一些男性整天贪于玩乐,在外赌博、酗酒、嫖娼无所不为,回家则对妻子动辄拳打脚踢。在他们的威逼恐吓下,妻子常常忍气吞声,不敢告发。此类情况约占家庭暴力总数的22.5%。

  我国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现在仍有遗留,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由于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作祟而引发的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王维忠介绍说,一些男性大男子主义思想根深蒂固,总是以居高临下的心态摆布和欺侮妻子,常常因一点生活小事,对妻子大打出手。

  部分代表认为,引发家庭暴力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由于我国劳动社会化程度不高、生育风险大多由女性自身承担等因素的影响,使女性处于下岗、失业率高,再就业难的境地,造成男女两性实际收入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与男性相比,女性仍属于弱势群体。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妇女,大部分还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家庭经济支配权,这就造成了其在经济上过于信赖丈夫的事实,一些女性甚至被丈夫视为生活上累赘,常因向丈夫索要生活费遭到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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