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住宅维修金几近失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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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01:52 华夏时报 |
资金归属不清维修基金被挪用、被侵吞政协委员发出警告 经过六七年的积累,一种名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款,已突破1000亿,“但是,这笔钱一直游离在灰色地带。”全国政协委员王翔昨天说。由于这笔钱的性质和这笔钱的归属存在着冲突,因此,作为从事房地产业的政协委员,他觉得敲一下警钟很有必要。维修金全国近千亿北京80亿王委员向记者解释,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在《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明确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作出规定,直到2003年,国务院公布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有的称之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的称之为房屋维修基金。 “不管叫什么名字,在实际操作中,它都是由购房者交纳”。王委员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购房者必须按商品房总款的2%交纳,自1998年至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积成一笔庞大的资金,王翔委员介绍,这个款项,仅北京就达80亿元,全国高达1000多亿元。 这笔钱全国各城市尚未批准使用过“这笔庞大资金,从性质上看,是商品房业主自己的钱,不属于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但是至今,包括北京在内,全国各城市尚未批准使用过一笔,尽管很多商品房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早已过了保修期。” 这就令人生疑,百姓自己掏腰包出的钱,又不是财政拨款,为什么不能管住它? 王翔委员通过在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我国目前的基金使用,至今尚未健全报批制度,他还查阅了《物业管理条例》,里面的确有“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但是,这个办法至今未出台。 再说,在已有的物业管理条例里,相关条款除了内容单薄,可操作性也很差,某些规定根本难以适应新形势,“有的城市,虽然制定了实施办法、实施意见,但是,总体看,收取的维修资金数量可观,而存入监管账户的不足1/5,所以,存在的问题无法解决”。 维修金被挪用已成投诉热点庞大的资金长期不使用,又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广大业主当然担心这笔钱被挪用、被侵吞。王委员介绍,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出现多起挪用甚至侵吞专项维修资金的案例,在有些地方,维修资金被人挪用,已经成为投诉的热点。(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