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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反驳债权人递交的司法管理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0: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8日电据《京华时报》报道,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宣布,公司完全有理由驳斥SK能源亚洲公司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递交的对中航油进行司法管理的申请。

  中航油表示,2005年3月4日,公司收到了司法管理申请。经咨询法律意见后认为,公司完全有理由驳斥该申请。中航油新闻发言人云大卫说,公司已经决定通过新加坡高等法院全力抗辩此项司法管理申请。3月3日,SK能源亚洲公司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把中航油交由司法管理,以提高拯救中航油的债务重组计划的透明度和可信度,而且有利于目前的谈判。

  中航油的声明依然强调,根据公司所建议的方案进行债务重组是对所有各方最佳的选择,而司法管理不符合各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只会导致公司破产清算,而不是像SK认为的那样“有益于谈判”。如果公司被司法管理,债权人得到的偿付与重组相比将会低得多,而股东将一无所获。

  云大卫表示,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就司法管理举行听证会前,公司将继续与债权人进行进一步沟通。公司已经准备了财务信息及其它信息,并已分发给了债权人。目前的重组进程也得到大多数的债权人和股东的支持。但云大卫表示无法透露目前有多少人支持中航油的债务重组方案。(史宝华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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