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苏丹红"与桂林无关 桂林辣椒酱成"冤大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1:34 燕赵晚报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蒋晓梅)3月4日,北京有关部门从亨氏“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检出“苏丹红一号”。生产正宗桂林辣椒酱的桂林花桥有限公司,虽然与此毫无关系,却仍然十分尴尬:到目前为止,在国内还是找不到具体的法律条文,向侵犯原产地商标的厂家讨说法。

  3月4日,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外界通报,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03年7月7日”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检出“苏丹红一号”。

  3月5日,国家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餐饮单位立即停止食用该品牌的辣椒制品,同批次产品已被责令下架召回。一时间,不少人都在猜测,这个辣椒酱与号称“桂林三宝”的桂林辣椒酱是否有关系?3月6日,记者与桂林花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一成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桂林市经委已证实,桂林没有任何一家辣椒酱生产厂家与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合作,亨氏“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其实与桂林毫无关系,但“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受查处,对桂林辣椒酱的声誉会造成一定影响。杨说,他们公司得到消息后,已经将这一情况上报,相信在短期内会有一定举措。

  据介绍,2002年,桂林市酱料厂(2004年改名为桂林花桥有限公司)的花桥牌桂林辣椒酱获得“原产地标记注册”证书。这表示桂林辣椒酱受到国际相关法则的直接保护,除桂林地区以外的任何地方,生产的辣椒酱想冠“桂林辣椒酱”之名,都必须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可事实上,国内外不少厂家,都在冒用“桂林辣椒酱”之名。杨一成告诉记者,不久前针对“李锦记桂林辣椒酱”冒名问题,他们曾想过与之打官司,可是,经过查阅后,发现对原产地商品的保护,除了国际上有相关条文外,国内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表示,针对原产地保护的法规,还在讨论之中,所以花桥公司只能将此事压了下来。但杨一成向记者透露,虽然以前国内没有先例,但在适当的时候,该公司还是会通过法律手段,向那些蹭“桂林辣椒酱”牌子的企业讨公道。

  编辑:韦怡 作者:蒋晓梅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