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政府办事可否要回执?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2:41 信息时报 |
时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魏黎明何雪峰)目前,老百姓找政府办事时,很多政府单位并不提供书面的收据。来自广东的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认为,这一类的普遍现象极大地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因此有必要推行“收件回执”制度。 彭磷基解释,收件回执”就是政府机关在收到老百姓交来的需要办理事项的申请文件、投诉信函,以及其他需要答复处理书面资料时,必须给老百姓出具的书面收据。 彭磷基表示,例如,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时,房管局收到材料后却没有给购房者出具书面的收据。本来法律规定要在90天内办理完毕房产证,房管局也作出过承诺,但到了最后期限,如果房产证没办下来,购房者去催办时却没有凭据证明是何时提交的资料,而房管局也就长期拖延不办,有的房产证几年还办不下来,房管局也不把办不下来的原因书面告知购房者,这在现实生活中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彭磷基说,与此相似的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还有办理户口、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此外还有老百姓到政府机关上访、投诉、举报或者请求帮助,等等。由于政府机关不出具“收件回执”,当老百姓想追究政府机关责任,若相关人员矢口否认收到投诉时,则有口难辩,只有承担由于政府不负责任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要改变这种状况,彭磷基认为就应该在全国各级行政机关中尽快全面建立‘收件回执‘制度,并尽快将这一制度纳入法制轨道。“‘收件回执’制度也许不足挂齿,但是,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而且执行起来还不一定就容易。”彭磷基微笑者对记者说。(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