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收入差距3000多元 委员建议阳光福利(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3:28 东方网 | ||
东方网3月8日消息:“自从1993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在统一制定工资标准的同时,开始建立了地区津贴制度。但从实践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规范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之间在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混乱现象。”正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孙继业委员表示。 据了解,沿海和西部地区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可达3000多元,在同一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由于工作部门和单位不同,收入差距也很大,有的差2至3倍。孙继业委员说:“由于国家至今没有出台统一的津贴指导政策,各省市区和地区各部门之间补贴差距较大,行政权力大的部门收入明显高于行政权力小的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引起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不平衡。” 发放补贴不透明。“除各地统一的津贴、补贴外,各部门还有各种各样的补贴、奖金、福利。有的部门除单位统一发放补贴外,其内设部门和下属单位还有各种不同名目的‘补贴’,既有公开收入,也有隐性收入,既有货币收入,也有实物收入,不利于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孙继业委员说。 徐颂陶委员深有同感,现行的公务员收入分配平均主义和收入悬殊同时并存,工资制度中的工龄工资、基础工资已经失去应有的作用,甚至带来有的地区、部门、单位攀比补贴、津贴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已经影响到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和队伍的稳定。 为给干部职工解决福利补贴问题,许多单位千方百计搞创收,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甚至伸手向企事业单位“要钱”,挪用挤占行政资金,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屡禁不止。“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影响了依法行政和党政机关的形象。”孙继业委员认为。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济南等城市先后实行了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统一发放改革,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被群众誉为“阳光福利”“阳光工程”或“阳光收入”,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孙继业委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在进一步总结各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在全国改革的进程和推广的步伐。 “截至目前,对于公务员的津贴制度和统发改革,全国还没有制定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各地自行其是,标准不一,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孙继业委员表示。 他举例说,有的假借改革之名,变相提高公务员福利待遇,津贴大大高于工资,使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失去意义,有的省直机关单位与地方差距太大,同是一省公务员,福利之差达10倍以上,导致基层干部不满;各省市区之间差距也太大,进一步加剧了地区差距,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和地区协调发展。 孙继业委员表示,各地经济发展不一,虽然不能搞平均主义,但同是国家公务员,也不能天壤之别。“国家应在各地福利改革方兴未艾之时,防患于未然,尽快制定统一的规范指导意见,防止改革变味走样。” 对此,孙继业委员建议,在已经实行改革的地区,要严格执行统发纪律,对违规人员必须严肃查处。“目前大多数地区还未实行根本改革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加大对预算外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红线制度,坚决取消‘小金库’,规范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制度,进一步缩小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徐颂陶委员建议,把工资制度、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出台。“建议充分做好酝酿和准备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科学设计制度,同时积极着手完善和规范津贴补贴制度,一旦时机成熟,就下决心改革。”选稿:陈旭东作者:李亚杰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