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推行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4:54 新华网 |
新华网济南3月8日电(王志、李小齐)从山东省工商局获悉,为从制度上规范农资经营秩序,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山东省工商局在试点的基础上,将为全省农资经营者建立“经济户口”,全面推行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 据了解,山东省工商部门将全省所有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动植物疫苗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经济户口”档案中分别用绿牌、蓝牌、黄牌和黑牌表示。 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农资经营者,山东工商部门将实行分类管理:对A级(守信)经营者,予以表彰奖励,减少巡查频率或免予工商年检等;对B级(警示)经营者,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对其失信行为进行警示;对C级(失信)经营者,在增加巡查频率的同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实行案后回查;而对于D级(严重失信)经营者,将在新闻媒体上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采取案后回查等方式,防止其继续从事农资经营。 与此同时,山东省工商局对农资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如经营者出现失信行为,将及时降低其信用等级;如B、C级经营者一年内达到上一级信用等级标准,可上升一级信用等级;而对停业整顿后仍保留经营资格的D级经营者,如两年内达到上级信用等级标准,可上升一级信用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