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增值10万需多纳税5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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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5:08 新民晚报 |
购房不满一年就出售,“税”成本增加多少?财税专家根据新政策为你算细账——房价增值10万需多纳税5550元 本报讯(记者王欣)从本月7日起,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普通住房居住不满一年就出售的个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记者请有关财税专家为市民算笔细帐。 “满一年”如何计算 如何计算购买后居住是否满一年?应按照房产所有人即出售人购进该普通住房时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至出售该普通住房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售房发票的当天,按孰先原则计算是否满一年。对《通知》下发前,房产所有人已与他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但未申请开具售房发票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适用《通知》的各项规定。 例如,李小姐于2004年购买了一套普通住房,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是:2004年4月30日,而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为2004年4月1日。 李小姐于2005年3月31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售房发票出售该房产,尽管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至其申请开具发票出售的时间不满一年,但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至其出售时间正好满一年,则认定李小姐居住时间已满一年(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可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税及附加怎么收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规定的通知》,按房产所有人出售该房产时,与购房者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上注明的售价,减去购买该房产时购房发票上注明的购房价款后的差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如果房产买卖合同注明的房产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法规定核定该房产计税的售房价格。 计税依据确定后,按5%的税率计算征收营业税,同时,按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计算征收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和1%的河道整治费。 例如,王先生出售一套位于本市某中心区的普通住房,合同销售价80万元,该住宅购进时的发票注明价格为70万元,居住未满一年,其应纳税费为: (1)应纳营业税=(800000元-700000元)×5%=5000元; (2)应纳城建税=5000元×7%=350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5000元×3%=150元; (4)应纳河道整治费=5000元×1%=50元。 合计应缴纳税费55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