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堤防开始实行“等级制”提升“内在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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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8:22 新华网 |
新华网武汉3月8日电(杨希伟、李真)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长江水利委员会将长江中下游的堤防划分成三个等级,并规划继续提升堤防“内在质量”。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介绍说,1998年长江大水后,国家投入巨资对长江中下游3500多公里干流堤防进行了大规模的加固,国务院还责成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了在堤身内浇筑混凝土防渗墙等提升堤防“内在质量”的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 记者从长江水利委员会了解到,新近审定的《长江防洪规划》将荆江大堤、无为大堤、南线大堤、汉江遥堤及沿江重点防洪城市的堤防定为长江中下游的一级堤防。二级堤防包括松滋江堤、荆南长江干堤、洪湖监利江堤、岳阳长江干堤、四邑公堤(含咸宁、武昌境内)、粑铺大堤、黄广大堤、九江长江干堤、同马大堤、广济圩江堤、枞阳江堤、和县江堤、江苏长江干堤等。另外,长江中下游的洞庭湖、鄱阳湖两大湖区的重点垸堤防,以及汉江下游干流堤防也被列为二级堤防。被列为三级堤防的主要是保护蓄洪垸的堤防。 长江防总负责人介绍说,对长江中下游堤防划分等级,有利于遇大洪水时突出重点,而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地全线防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