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通缉犯北京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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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23:58 新晚报 |
本报讯(董永生金钢)日前,哈西交警大队接到北京警方通知,因2003年11月9日在哈市驾车撞伤环卫工人徐桂芬后逃逸,被网上通缉的肇事司机张波已在北京落网。昨天早晨,张波被押回哈,并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3年11月9日4时20分许,南岗区西大直街和兴立交桥东端下桥口处,环卫工人徐桂芬等人作业时,一由西向东行驶的解放客货车飞驰而来,将徐桂芬撞成重伤,肇事车逃逸。 案发后,哈西大队交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调查,并确认该车刚刚过户4天,现车主为张波,男,23岁。警方随即赶到张波在哈市的暂住地和其老家调查,但是张波已经逃之夭夭,交警部门当即请求在相应范围内发协查通报,查缉肇事逃逸人,扣留肇事车辆,并上网进行通缉。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张波终在北京落网。 据张波交代,他于肇事的头天晚上,开车去吉林省潘石送货,夜间连续行驶了8个多小时,非常疲劳,待驾车行驶到事发地点时,发现有人却已为时过晚。他意识到出事后,心想不好,便趁着夜幕逃跑。他先到一小区内把车放好,然后到火车站登上南去的火车,半路上张波又改变了主意,返回了哈市。他回到暂住处附近打探风声,听说警察来过后,便再次出逃,到天津一家门窗厂躲起来做工。半个月后,因拿不到工钱,他只好回到哈市,躲到某菜库,干起了扛菜的工作。时间长了,张波感到没有什么事了,扛菜这活又太累,又干起了收购手机的行当。今年3月,张波投奔其在北京的表哥,不想被警方抓获。 经查,张波只持有农机车驾驶证,肇事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张波将被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