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立法解决入学难 规划管理条例向各界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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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5:3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何可)3月8日,郑州市法制局公布《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条例规定,每2万人口区域内应预留1所中学、2所小学、4所幼儿园用地。 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难”已经成为困扰省会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据介绍,郑州市城区目前有小学、初中150所,在校学生18万多人,共缺少600多个教学班。
此次公布的条例规定,郑州市各级政府须将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市建设规划。在编制、审批新区开发、住宅小区规划和城市旧区改造方案时,必须按照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标准是:每2万人口区域内预留1所36个班规模的中学建设用地;每1万人口区域内预留1所24个班规模的小学建设用地;每5000人口区域内预留1所幼儿园的建设用地。 条例还规定,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承担配套建设或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 据了解,《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经列入今年地方立法计划,征求意见后将于年内审议出台。公众对该条例的意见、建议,可用E-mail方式,也可用信函方式提出。E-mail地址:zwj2002236@sohu.com,邮寄地址: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规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