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两千元要还三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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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1:28 桂龙新闻网 |
两男子放高利贷索债未果非法拘禁欠债人 为索取高利贷,葛某和韦某两男子采取非法拘禁他人的手段逼迫被害人及其家人筹钱还债。3月5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葛、韦有期徒刑8个月。 2002年,吴朋向葛某借了2千元高利贷,利息按月计为20%(即400元),若不按时还钱就按本金加利息的总额作为第二月的本金,利息照旧为20%。2003年春节,吴朋还2500元给葛某,但这哪能满足葛某的胃口,按照高利贷“利滚利”的算法,葛某认为吴朋还欠着他的钱,于是从2003年5月至2004年初的半年时间里,先后3次威胁吴朋写了3张4000元、6000元和30000元的欠条。 2004年8月26日下午2时,葛某叫友仔韦某向吴朋追债,因不是当事人,吴朋不愿意与韦某商谈还钱事宜。下午5时,受葛某指使,韦带上几个“马仔”将吴朋押到防城,关押在某旅馆。期间,葛某和韦某等人逼迫吴朋用电话与家人联系筹钱还债。吴家人担心吴朋出事,急忙向公安机关报警。(受害人姓名为化名)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邹优健 李 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