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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标准公示招生材料真实 上海中招将更透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1:31 东方网

  东方网3月9日消息:各校推优标准需要向社会公示、招生宣传材料要表达准确。昨天,市教委发布今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以确保中考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有序进行,保护每位考生的正当权益。

  实施意见要求,参加推优选拔学校制定的招生择优录取标准、要求及具体办法,需要经所在区县教育部门批准,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备案后,在网上和相关媒体上公示并实施。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将根据“推优生”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在各区县(后方基地)推优生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集体讨论择优录取。“推优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名单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实施意见还要求,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推优生”计划数必须全额公示;推荐和批准“推优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一周;建立“推优生”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初中学校提供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推优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以及由校长签署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真实可信。

  实施意见还要求,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者:杨玉红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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